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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 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
时间:2025-05-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

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黔东南州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2025年黔东南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履行好检察机关的普法责任,结合职能职责制定本清单。

  一、普法内容及主要责任部门

  (一)共性普法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以来有关法治建设重大决议、部署。

牵头部门:宣传科。

2.宪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

牵头部门:宣传科、第五检察部。

3.《中国共产党章程》、纪律处分条例、政法工作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刑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监察法,公务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爱国主义教育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

普法责任部门:各工作部门。

4.深入学习宣传《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

普法责任部门:各工作部门。

(二)个性化普法内容

1.刑法及相关法规,责任部门:第一、二、三、四、八、九、十检察部。

2.民法及相关法规,责任部门:第五检察部。

3.行政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责任部门:第六检察部。

4.公益诉讼相关法律法规,责任部门:第七检察部。

5.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责任部门:第八检察部。

  二、普法对象

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共性普法内容以领导干部、青少年为重点,面向全州干部群众开展普法工作。个性化普法内容的普法宣传对象是全州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含书记员)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检察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升检察机关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普法服务需求,为推进法治黔东南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四、普法计划

(一)落实普法责任,科学筹划部署年度工作

1.对照《2025年黔东南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任务分工,制定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普法办(研究室),完成时限:6月。

(二)围绕检察职能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全院干警学习会等学习。

责任单位:宣传科,完成时限:4月至12月。

3.围绕检察工作实际,结合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未成年人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实际,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责任单位:各业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完成时限:全年。

(三)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

4.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党内法规纳入院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全院干警学习内容。

责任单位:政治部、宣传科。

(四)将普法工作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

5.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司法办案、纠纷化解等工作各环节,加强法治教育,服务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法治宣传。

责任单位:各业务部门,完成时限:全年。

(五)充分运用各类平台、阵地开展普法宣传

6.围绕检察职能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在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及“黔东南检察”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平台,加强普法、释法。

责任单位:宣传科,完成时限:全年。

五、责任领导

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 何缓

六、责任部门

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普法办(研究室)

七、联系方式

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 龙静

电话:0855-8507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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