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使用的贵HB006警车辆,车型为大中型客车(上海大通SH6571A3D4-N柴油车),车架号LSKG5GC17GA221316,发动机号R915C021372,车辆编制类型是机要通信用车,于2016年3月15日购置,购置金额为267894.02元,资产账面原值267894.02元,现资产系统残值0元,已行驶9年,行驶里程97632公里。因该车辆使用率低,不符合我院办案需求,需要处置,经研究,拟将上述车辆划拨给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业科学院,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联系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科,联系电话8513124。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8日至6月24日
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