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院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清查、核实,编号为JJ2008000147的班台等238件固定资产(已完成固定资产折旧)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正常使用。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黔财资〔2014〕15号)《黔东南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州财资〔2020〕1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拟将上述238件合计原值壹拾贰万叁仟零伍拾圆整(小写:123050.00元)的固定资产处置(明细表附后)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计划财务装备科,电话号码8513124。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报州财政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后按程序进行报废和核销。
公示日期: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20日
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