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持续强化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通过“第一议题”领学、理论学习中心组研学、“三会一课”深学,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时时处处用“十二个坚持”对照审视检察工作。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请示报告等制度,积极配合政治督察,持续加强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省委、州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在全州检察机关落地见效。
要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巩固发展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锲而不舍纠“四风”、转作风、树新风,坚决纠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敷衍塞责等问题。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抓好最高检“五个体系”落实,自觉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做到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
要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始终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加大宣传引导、记录报告、监督检查、通报问责力度,提升填报质量和主动性。坚持严字当头、一严到底,紧盯司法办案关键环节、纪律作风薄弱领域,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顶风违纪的行为严肃查处,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一贯到底。
要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带头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主动认领问题、落实“一岗双责”,把州委巡察州检察院党组反馈意见整改与中央巡视贵州反馈意见、最高检党组巡视省检察院党组反馈意见整改结合起来,加强一体整改、系统解决。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时限,深入推进整改整治和建章立制,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增强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整体合力。
要压实管党治检责任,强化“四责协同”。全州两级院党组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支持配合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责任,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做到知责、担责、履责,教育引导全州检察人员筑牢思想防线、坚守原则立场、恪守纪律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