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公正做优刑事检察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撤案254件,纠正漏捕、漏诉99人;依法不批捕571人、不起诉990人,1件案件获评省检察院办理不捕不诉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典型案例。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开展刑事审判活动监督44件,提出抗诉14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31件。
全面有效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3件,法院已采纳并改判13件,1件案件获评省检察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26件,1件案件获评省检察院涉法治化营商环境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有力有序推进行政检察监督。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06件,法院和行政机关全部采纳,1件案件获评最高检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典型案例。完善与相关单位行刑反向衔接协作配合机制,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628件,提出检察意见397件,行政机关对457名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防止当罚不罚。
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切实履行好“公益诉讼代表”的神圣职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72件。针对国家级非遗“舞龙嘘花”安全隐患问题,通过检察建议推动统一嘘花筒制作标准、建立规范传承场所,有效解决非遗保护传承与安全生产矛盾。服务保障“富矿精开”,1件督促职能部门加强涉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检察建议,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依法稳慎搞准检察侦查工作。贯彻落实最高检“依法稳慎、务必搞准”工作要求,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徇私枉法、枉法裁判等问题,立案侦查3件5人,办理的1件案件入选最高检侦查案例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