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8月5日,十一届州委第九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巡察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州委第五巡察组组长潘绍辉主持召开与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金亦贱的见面沟通会,通报本轮巡察任务、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会上,巡察组副组长曾斌传达省政协副主席、州委书记李建同志在州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十一届州委第八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副组长林书刚宣读了巡察通知,潘绍辉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金亦贱主持会议并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州委第五巡察组全体成员,州检察院党组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州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副县级以上干部、内设机构负责人、各基层检察院党组书记或副书记、离退休干部代表参加会议。
潘绍辉指出,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惩治和预防犯罪、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等职责,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同时在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的重要力量。
潘绍辉强调,第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以“四个对照”为标准,以“四个紧盯”为路径,以“四个聚焦”为重点,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精准有效开展政治监督。
潘绍辉要求,做好这次巡察工作,是州委赋予州委第五巡察组和州检察院党组的共同政治责任。州检察院党组要深刻认识开展巡察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以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配合巡察组完成好州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金亦贱表示,州委第五巡察组对州检察院开展巡察工作,充分体现了州委对州检察院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州检察院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诚恳接受巡察组的监督与指导;落实政治责任,加强组织协调,严守工作程序,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全力配合巡察组开展各项工作,共同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
州委第五巡察组将于2025年8月上旬至10月下旬,对州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巡察期间设置意见箱、邮政信箱、信访举报电话。邮政信箱:贵州省黔东南州A230号邮政信箱;意见箱:放置于金山大道95号(州检察院)大门门卫室外墙;信访举报电话:0855—8537786;巡察组受理来电、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州委第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州检察院党组及其领导班子的来信来电来访等,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