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4日在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金亦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州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全州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共办理各类案件24257件,获评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19个,12个集体和19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
一、坚持政治铸魂,以深学笃行擦亮绝对忠诚底色
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上检察工作的历史方位,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主动向州委、省检察院请示报告57次。健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闭环管理机制,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推进检察工作,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学习党的理论入脑入心。坚持“第一议题”抓学习、“第一遵循”抓贯彻、“第一政治要件”抓落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创新开展“苗侗检察·知行讲堂”,通过专家学者讲理论、领导干部讲思路、业务骨干讲实务,组织全院政治理论学习15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党的创新理论的笃信笃行者,真正学出坚定信仰、学出绝对忠诚、学出使命担当。
推动党的决策落地落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州委《实施方案》,法律监督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结合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和黔府发〔2022〕7号文件,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深入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助力“富矿精开”等专项工作,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和“桥头堡”建设。
二、坚持服务大局,以高质履职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紧紧围绕全州中心工作,找准检察工作切入点、着力点,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保障高质量发展。
在维护安全稳定上坚决有力。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工作,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494件2052人、起诉3654件4952人,全力守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严重暴力犯罪、重大恶性犯罪,起诉严重暴力、毒品、涉黑恶犯罪201件357人,丹寨县检察院办理的陈某某非法持有毒品、贩卖毒品再审抗诉案获评省检察院典型案例。着力守好人民群众“钱袋子”,办理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221件1847人。
在化解矛盾风险上履职尽责。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在轻微刑事案件中,从法理情向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释法说理,化解双方疑虑分歧,开展刑事和解69件。在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中,积极开展民事和解推动实现“事心双解”,促成和解122件,与其他部门联合化解104件,经验做法获最高检推广。在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中,运用监督纠正、释法说理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44件。聚焦产权纠纷等风险隐患,办理高质效公益诉讼案件6件,推动保护公益与化解矛盾同步实现。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对319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开展公开听证,通过听证息诉息访298件,在检察环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在优化营商环境上谋深做实。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企业经营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办理破坏公平竞争领域犯罪案件33件69人。榕江县在检察院设立全县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以法治力量助力暖心安商。依法打击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权便利实施贪污、贿赂、挪用等内部腐败犯罪,办理民营企业内部腐败案件37件48人。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案件135件205人,涉知识产权案件15件46人。台江县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等3件案件获评贵州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建设专项工作典型案例。
在保护环境资源上担当作为。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办理相关案件293件505人,起诉123件226人。剑河县检察院诉陆某州等15人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2023年度检察公益诉讼精品案例”和最高法“新时代促进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典型案例”。持续开展“检察蓝助力碳汇绿”生态修复专项行动,办理碳汇案件15件,督促购买碳汇6000余吨,认购金额52万余元。扎实开展服务“富矿精开”专项行动,办理涉矿企业安全生产案件33件,涉矿刑事案件32件84人;加大对非法采矿损害国家利益的责任追究力度,办理公益诉讼涉矿产资源保护案件17件,追缴违法所得427.7万元。
在服务文旅发展上精益求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守护“两个宝贝”,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45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5件,积极服务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镇远县检察院督促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古建筑文物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典型案例。针对民宿安全生产监管的薄弱环节,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推动问题治理,办理相关案件6件,督促503所民宿配齐消防设施。开展“旅美黔行·公益护航”专项行动,办理的保护乡村旅游1号公路环境文化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获最高检肯定,参评中宣部全国服务乡风文明典型案例。
三、坚持人民至上,以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情怀
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切实做到民有所需、检有所为,以检察“力度”增加民生“温度”。
用情回应群众司法诉求。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受理各类信访件1563件,均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七日内程序性或结果性回复率、三个月内办理进展或办理结果答复率达100%。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化解,办结刑事申诉案件47件,其中18件通过公开听证、落实司法救助实现依法化解、息诉息访。天柱县检察院成功化解一起历经十余次诉讼、历时33年之久的土地确权纠纷案。
用力做实弱势群体保护。优化服务民生民利,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609件,支持农民工讨薪484件、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6件、老年人追索赡养费3件、受家暴妇女离婚7件,支持其他弱势群体维权109件,帮助兑现被拖欠工资报酬、追索抚养费、赡养费等422.79万元。榕江县检察院办理的蒋某等43位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民事支持起诉案、雷山县检察院办理的刘某与淳某某侵权纠纷支持起诉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用心呵护少年健康成长。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257件366人,与民政、妇联等部门联合救助被害未成年人119人,发放救助金88.2万元。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依法批捕73件111人、起诉110件183人。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三穗县检察院《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五色”阶梯分级处遇工作法》获评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并在全省会议上作现场展示交流。
四、坚持宪法定位,以刚性监督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监督向“优”而行。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撤案372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38件,纠正漏捕、漏诉181人,三穗县检察院办理的杨某炳被故意伤害侦查活动监督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侦查活动监督典型案例。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捕364人、不起诉982人,有效减少社会对立。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5件,其中改判11件、发回重审1件。办理“减假暂”案件939件,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311件,开展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33次,发现问题线索468条。自觉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加强同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办理职务犯罪案件94件97人,其中厅级干部6人,提前介入70件,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贡献检察力量。
民事检察监督向“强”奋进。对民事诉讼进行全过程监督,受理裁判结果监督261件,提请抗诉10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0件,法院已裁定再审19件,改判7件、调解7件、和解撤诉4件。受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执行监督256件,发出检察建议236件,法院采纳232件。针对虚假诉讼逐渐向仲裁、公证、司法确认等非诉程序延伸的问题,运用调查核实权,依法打击虚假诉讼、虚假公证19件,助力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
行政检察监督向“实”深化。积极发挥行政检察促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的双重功能,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审判违法监督、执行监督、类案监督273件,提出检察建议241件,行政机关采纳241件,凯里市检察院办理的潘某诉人社部门工伤认定检察监督案获评省检察院典型案例。与有关单位完善行刑反向衔接、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954件,提出检察意见747件,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754人,彰显“不刑”并非“不罚”。
公益诉讼检察向“好”拓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54件,提起诉讼29件,发出检察建议342件。作为全省首推“简案快办”市州级唯一试点,制定《行政公益诉讼“简案快办”暂行办法》,办理相关案件35件,使公益损害处理在立案之前,达到尽快修复公益目的。在“2023年度检察公益诉讼精品案例”评选中,我州检察机关办理的3件案件从全国1635件案件中脱颖而出,2件被评为精品案例、1件被评为典型案例。
五、坚持守正创新,以深化改革推进检察事业发展
以改革创新精神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以数字赋能检察发展新动力。加快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助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自主研发法律监督模型18个。镇远县检察院“拘役罪犯刑罚执行监督模型”获全省检察机关优胜模型三等奖,在全国应用成案162件,推动黔东南、六盘水等地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出台《关于拘役罪犯服刑期间回家的实施办法》。黎平县检察院“残疾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监督模型”获全省首届政法智能化“大练兵、大比武”二等奖、全省检察机关优胜模型优秀奖。
以检察侦查树立司法公信力。坚持做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持续推进重大监督事项工作由“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通过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与检察侦查工作的衔接配合机制,受理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6件,已立案侦查6件9人,1件案件获评贵州省检察侦查典型案例,经验做法获中央政法委《法治参考》、最高检《人民检察》等刊载推广。
以三个管理保障办案高质效。抓实业务管理,优化检察业务宏观指导工作,开展检察业务质效分析研判80次,确保全州检察决策更科学,高质效办案更精准。抓实案件管理,注重办案全流程闭环式管理,开展办案流程监控877次,以实时、动态的监督提醒,确保检察权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抓实质量管理,开展案件常规评查4662件,组织专项评查3次211件,对3件案件启动司法责任追究,倒逼检察办案更加规范。
六、坚持强基固本,以更高标准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全面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扎实推进“强双基”,着力打造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自觉接受监督,做实阳光检察。高度重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办理,及时回应代表委员呼声,整改落实、走访答复2024年州“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331件。定期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各界群众视察检察工作、观摩司法活动,组织开展听证817件次。举办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26场,“两微一端”发布检察信息3029条,摄制视频《来自苗乡侗寨的检察官》获中国长安网发布。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开展检察干警“八小时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记录填报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498件,“有问必录”形成自觉,检纪严明蔚然成风。
强化素能提升,激发队伍活力。完善人才队伍培养体系,举办检察业务专题培训班3期、参训176人次,参加上级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127人次。常态化开展“透过业务看政治讲忠诚”活动,开展政治轮训15次,做到讲政治与讲法治相统一。用好东西部协作机制,与佛山市检察院深化合作,选派8名优秀年轻基层检察官赴佛山市检察机关跟岗学习。举办首届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积极参加上级业务竞赛,2人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人才库、1人获评全国检察机关“能手型人才”、9人在省级竞赛中获奖、2篇调研文章获全国检察机关一等奖。
巩固基层基础,打造特色品牌。认真贯彻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部署,严格执行高质效履职正负面清单,切实为基层减负。持续开展品牌创建,培育检察文化品牌15个,形成品牌矩阵,将文化软实力转化为检察新动能。榕江县检察院“检映村超”守护“两个宝贝”文化品牌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一院一品”特色品牌,剑河、榕江、三穗、雷山四县检察院文化品牌获评“第一届贵州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村超”中的非遗风里有一抹检察蓝》获“看得见的正义”2024年全国优秀检察视觉作品“卓越奖”。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州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州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州政府、州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也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州检察机关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标中国式现代化黔东南实践要求,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还不够精准,载体还需更加丰富;政治与业务融合还不够深入,办案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还需持续加强;综合履职能力不足,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还需充分释放。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着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州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支撑和服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黔东南实践,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一是以更高自觉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融合推进政治与业务建设,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争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
二是以更强担当服务全州发展大局。围绕高质量发展主线,守牢安全发展底线,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持续做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更优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以更实举措践行检察初心使命。聚焦民生福祉,围绕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持续办好为民实事,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四是以更大力度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以检察改革推动“四大检察”高质量发展,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保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效能,增强办案效果。
五是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检察铁军。坚持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一体加强政治能力、专业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加快锻造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日迈月征,奋进接续。全州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执行本次会议决议,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奋力开创黔东南检察事业新局面,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黔东南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