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21年3月1日在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金亦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州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州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聚焦提高站位、把准方向,“两个维护”更加坚定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州委决策部署精神,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州委全会精神的热潮,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省检察院、州委和州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情况47次,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立足全州中心工作深化党的建设,榕江、剑河2县检察院党支部被评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党组织”。
坚守司法为民初心。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切实做到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向州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传统村落保护法律监督等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认真办理并及时答复州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60条。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公开法律文书4146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732条, “两微一端一网”发布信息20948条。深入开展“入村寨进社区走企业访群众”大走访活动,走访村寨233个、企业33家、群众6323户,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
二、聚焦抓实专项、增进民生,服务大局更加主动
主动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及时发出《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制定“十条措施”,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州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案件16件,批准逮捕9件11人,提起公诉16件28人,依法快捕快诉办理全省第一起涉疫情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积极投身疫情排查防控一线,近500名检察干警在一线参战,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积极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开展决胜脱贫攻坚彰显检察担当专项工作,严厉打击涉脱贫攻坚领域犯罪,批捕202件301人、起诉415件643人,办理涉贫民事案件84件196人、涉贫行政案件60件95人,提起涉贫公益诉讼案件38件,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287.6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38.6万元,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法治保障。全州检察机关选派268名干警蹲点帮扶,协调帮扶资金1112万元,为助力脱贫攻坚贡献检察力量。州检察院帮扶的施秉双井万亩精品水果、从江裕民鸽子养殖异地扶贫产业成效显著,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坚实基础。
坚决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建立领导带头办案、提前介入、“双专班”“三同步”、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六清”行动。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批捕499人,起诉776人,起诉率100%,线索办结率100%。成功办理了中央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凯里杨玉魁等25人涉黑案、省扫黑办督办的丹寨王贵三等25人涉黑案等系列案件。强力推进“破网打伞”“打财断血”,提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及财产量刑建议60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针对行业监管漏洞等发出检察建议639份,得到100%整改落实,促进长效常治。自行立案侦查“保护伞”3件3人,均已提起公诉,立案侦查的涉黑“保护伞”杨某某徇私枉法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精准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按照“一企业一套餐”制定个性化精准帮扶方案,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定点联系帮扶民营企业44家,召开检察长·董事长“两长”座谈会28次,走访企业家344人次,提供法律咨询439次。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办理涉企案件,对受害人是民营企业或企业家的批捕25件50人、起诉27件115人;对犯罪嫌疑人是民营企业或企业家的坚持“少捕慎诉”,依法不捕16人、不起诉41人。《黔东南检察机关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实践研究》被贵州蓝皮书《贵州法治发展报告(2020年)》收录。
切实护航锦绣黔东南建设。积极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批捕121人,起诉629人。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督促案件当事人补植树木2522亩,增殖放流鱼苗36万尾。对鱼洞河流域非法采矿系列案,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赔偿损失1000余万元,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促成8座矿山得到修复。创新“河长+检察长”两长巡河新模式,开展巡河20次,与黔南、铜仁、湖南怀化建立沅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协作机制,成立生态检察联盟,共守一江清水,工作成效得到省人大常委会领导肯定。
三、聚焦强化监督、促进公正,业务建设更加有力
着力做优刑事检察。认真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职责,坚持宽严相济的司法理念,批捕各类犯罪1098件1687人,起诉2894件4165人,不捕373件674人、不诉1352件1741人。强化侦查监督,监督立案138件155人,监督撤案128件157人;追捕140人、追诉225人。强化审判监督,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6件。强化执行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22件,纠正漏管脱管及其他监外执行不当362件。强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适用该制度3970件5110人,适用率达85.9%,有效促进社会关系修复。
着力做强民事检察。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968件,同比上升125%,提出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7件。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立案69件,提出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9件。深挖虚假诉讼背后深层次违法问题,与州纪委监委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民事虚假诉讼领域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移送司法人员违纪违法犯罪线索8件9人,让“打假官司的人吃上真官司”。办理的锦屏县云照茶叶合作社施工合同执行监督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
着力做实行政检察。充分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办理监督案件38件。针对环保、食药品安全、自然资源确权案件的强制执行工作开展专项监督,办理案件400件,工作建议得到相关部门全部采纳。主动投入社会综合治理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参与搭建“黔东南州法治云”平台,会同司法行政部门签署工作衔接机制。扎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工作,采用领导包案、上下一体、调查核实、公开听证等措施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成功化解行政争议案件57件。
着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聚焦生态环境、食药品安全领域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办理了塘冲水库环境治理、锦屏县姜某等生产销售毒豆芽案等有影响力案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88件,提起行政诉讼11件,均全省排名第一,99%的问题都在诉前程序得到解决,为国家挽回损失500余万元。榕江县检察院办理的栽麻镇政府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最高法评为典型案例,台江县检察院办理的定点屠宰场治理等5件案件被省法院、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镇远县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保护5A景区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宣传报道。形成《创新“四个三”工作法彰显“公益担当”》工作经验,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转发全省学习推广。州人大在全国率先将检察公益诉讼守护传统村落写入地方性法规,公益诉讼守护传统村落已成为黔东南的一张靓丽“名片”。
四、聚焦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平安建设更加高效
严厉打击各类犯罪。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164人、起诉193人,切实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着力推进禁毒“大扫除”专项工作,批捕222人、起诉221人,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积极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厉惩治非法集资、“套路贷”等危害金融安全犯罪,批捕23人、起诉36人。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捕47人、起诉15人,依法维护网络秩序。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起诉生产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15件17人,切实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强化监检衔接,依法起诉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46人,着力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作用。
深化保护未成年人。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89件126人、起诉116件193人。坚持帮教、挽救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93人、不起诉101人。强化与教育等部门联动协作,对全州211所学校进行专项督查,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建成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7个。选派300名检察干警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深入校园开展法治宣讲活动233场,覆盖学生28万名。镇远县检察院利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引入相关部门综合帮教,得到省州政法委肯定。微电影《为花季护航》获最高检首届未成年人检察作品优秀奖。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畅通群众诉求表达通道,办理各类信访案件861件,100%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检察长带头接访、批阅办理信访件315件。积极引入第三方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18件,息诉息访56件。坚持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协代表等对119件疑难案件公开听证,让公平正义可感触、看得见。榕江县检察院办理的罗某某非法经营案、石某某合同诈骗案,系全省检察机关首次进行公开听证网上直播。
五、聚焦夯实基础、提升素质,检察队伍更加过硬
2020年获得州级以上表彰集体58个、个人104人,其中省级以上表彰集体31个、个人64人。获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3个、三等功6个,记个人二等功9人、三等功12人。人民群众对检察院的满意度达98.97%,排名全省第3名。
强化抓基层打基础。深入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坚持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州检察院荣获“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榕江县检察院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榕江县检察院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州检察院及9个基层检察院获评2018-2020年度“全省文明单位”。大力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全国首部反映传统村落公益诉讼微电影《我是检察官之古寨新传》获第八届亚洲微电影大赛最佳作品奖,《苗岭密码》获全国第四届平安中国“十大微电影”奖。
强化抓专业提素能。着力强化专业能力建设,自主组织和参加最高检、省检察院等举办的各类培训99期6890人次,检察干警业务水平不断提升,州检察院杨再滔获“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32件案件被省检察院等评为典型案例、优秀案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开展专题讲座培训8期2516人次,创新开展“可可姐说《民法典》”普法专栏100期。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入额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6582件。突出“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2020年“案—件比”为1:1.338,排名全省第3名,减少程序空转、减轻群众诉累。州检察院“七五”普法工作作为迎接国家和省级验收点,得到验收组充分肯定。
强化抓监管促廉政。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严管队伍、严格要求、严明纪律,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完成对4个基层院开展政治巡察、对4个基层院开展巡察“回头看”。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2020年全州检察机关记录报告286件,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黔东南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州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州政府大力支持,州政协和社会各界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州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检察职能发挥与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期待还有差距,民事检察、行政检察还是短板中的短板。二是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监督能力还显不足。三是基层基础建设需要加强和改善,智慧检务建设步伐还需加快。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州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州委全会精神,忠实履职、不负韶华,努力开创新时代黔东南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履行好“四大检察”职能,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紧扣“十四五”时期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为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是坚持更新司法理念,全面深化平安建设。紧紧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黔东南,对标人民群众新期待,坚决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着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主动服务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最大限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
三是坚持加大监督力度,着力推进法治建设。紧紧围绕法治黔东南建设,立足检察办案,积极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履行好主导责任,发挥化解矛盾、促进治理的综合效能。通过公开听证等方式有力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力。
四是坚持办好为民实事,更好增进民生福祉。聚焦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继续办好各项检察为民实事,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不懈抓好群众来信件件回复等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五是坚持强化基层基础,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扎实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扎实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抓实检察官业绩考评,抓好岗位练兵活动,全面提升全州检察干警素质能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只争朝夕、苦干实干,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