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19年1月17日在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继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州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州检察院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州政府、州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带领全州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忠实履行检察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建设新时代大美黔东南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坚定不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保障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展现检察作为
紧紧围绕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打好“三大攻坚战”,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服务经济发展有新成效。积极防控金融风险,突出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经济犯罪,依法提起公诉6件13人。深入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创新“五四三二一”工作法,走访调研企业411家,送法进企业346次,提供法律服务520次,举办“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18场,参会企业代表400人。建立完善保护企业家工作联席制度53项,与企业建立联系机制77个。坚持对影响企业发展问题“零容忍”,批捕侵犯企业或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50件117人,起诉61件208人,办理涉企民事行政案件41件201人,涉案资金1157.72万元,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州县两级院主动向四大班子汇报专项工作共165次,获四大班子领导肯定批示173件次,并得到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助推脱贫攻坚有新作为。全州检察机关选派133名干警蹲点驻村帮扶,帮助协调项目122个、资金3527.73万元;全州检察干警轮流进村入户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六个拟摘帽县检察干警通过“白天进村帮扶、晚上加班办案”,确保脱贫攻坚和业务工作“两不误”;州县两级院在帮扶村设立检察联络点,明确检察联络员,提供法律服务。州检察院选派10名干警长期驻点帮扶施秉县双井镇,全院干警轮流到村走访调研,为双井镇协调帮扶项目10个、资金1358.7万元,在之前帮扶种植精品水果1.14万亩的基础上,2018年新增种植3000亩蜂糖李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帮助建成养鸡场、养兔场、山泉水厂等,产业扶贫覆盖全镇所有贫困户。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倾力打造农文旅一体化产业园,牧歌田园精品水果产业园被评为省级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投资400余万元的精品民宿“云归屋”已交付镇合作总社运营,所得收入用于保障兜底户。州检察院立足双井镇创新“六个一高位推动脱贫攻坚”模式,得到州委主要领导的肯定。
维护公共利益有新举措。拓展公益诉讼线索收集渠道,发现公益诉讼线索998件,发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964件,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件,法院已判决6件,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从江、镇远县院办理的王某某等19人毁坏、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得到省检察院高度认可。积极开展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行动,开展法制宣传348次,走访调查传统村落592次348个,摸排发现案件线索47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64件,提起公益诉讼3件,办理督促履职案件89件,移送刑事犯罪线索28件,立案监督13件,提起公诉86件,有效推动了我州传统村落和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
保障生态建设有新突破。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探索实践打击、防范、保护三措并举,刑事、行政、民事三重保护,司法、行政、公众三方联动的“三三三”生态检察运行模式,为建设大美黔东南保驾护航。批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138人,起诉461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55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6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份,追捕追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嫌疑人24人,相关部门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督促履职检察建议986份。认真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落实“补植复绿”等生态修复检察建议470件,补植树木9996.7亩,增殖放流鱼苗86万余尾,推动我州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三穗县院办理的周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入选最高检生态修复典型案例。
二、坚定不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推进平安黔东南建设中彰显检察担当
紧紧围绕平安黔东南建设,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实行以领导小组专班和办案组专班为主的“双专班”制度,依法“提速”办理黑恶犯罪案件,批捕涉黑涉恶案件48件229人,起诉18件168人,在案件审查中追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9人、追诉9人,对全州9起涉黑涉恶案件挂牌督办,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涉黑涉恶案件检察长亲自办理,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为案件审查逮捕、起诉打好基础,提前介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1件。锦屏县院办理的王某、林某某等1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敲诈勒索等案获一审判决。
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坚持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为导向,严厉打击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活动,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药品食品安全领域犯罪,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374件2091人,起诉2388件3333人。和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成功办理了全国影响重大的“凯里两案”,得到最高检、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表扬。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查逮捕涉嫌犯罪未成年人112人,依法不批捕40人,审查起诉涉嫌犯罪未成年人124人,依法不起诉44人;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办理审查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13件156人,办理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27件173人。积极救助被侵害且经济困难未成年人,已有12人得到司法救助金共13.1万元,剑河县院对因“抢亲”陋习引发的刑事案件被害女学生吴某某持续三年关爱、鼓励,吴某某如愿考上大学后,又联合相关单位对其资助4.7万元。大力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凯里等5个基层院被命名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开展“法治进校园”124场次、“检察开放日”活动16场次,共覆盖中小学校132所、学生10.1万人,州检察院在双井镇筹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基地,即将在新年开学开放使用。
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受理各类控告申诉信访446件,坚持检察长接访制度,检察长接访97人,批办来访案件46件,进一步密切了检群关系。全州两级院开通远程视频接访129件,实现上访群众和上级检察机关网上“面对面”交流,减轻当事人诉累。通过办理各类控告、申诉案件,引入第三方律师参与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76件,有力促进信访矛盾的化解,全年共息诉息访24件。落实国家司法救助55件84人,资金135.8万元,积极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救助贫困户35户,资金49.7万元。
三、坚定不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诉讼活动中强化检察监督
紧紧围绕法治黔东南建设,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有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实现双赢共赢多赢。
加强刑事立案、侦查监督。认真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4件,监督撤案70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至公安机关立案50件,纠正漏捕110人,纠正漏罪75件次,追诉漏犯128人。州检察院在办理普某某等六人贩卖运输毒品案中,对漏犯王正文进行追诉,王正文被判处无期徒刑。针对侦查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书面提出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123件次,已纠正119件次。
加强刑事审判、执行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提请刑事抗诉17件,支持抗诉6件,法院已审理并采纳抗诉意见4件。锦屏县院办理的胡友明贩卖毒品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依法提出抗诉后,二审改判7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纠正减刑不当案件323件、假释不当案件13件。积极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督促依法提请减刑6件6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并被办案机关采纳149件。依法纠正刑事执行违法50件,监督监外执行社区矫正人员收监执行12人次。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积极贯彻落实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共办理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364件。其中办理不服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101件,提出抗诉3件,提请抗诉15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作不支持监督申请87件,发出审判程序监督检察建议64件,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09件,督促起诉、督促履职检察建议82件,支持起诉4件,复查纠正提出抗诉1件。州检察院办理的杨某某与袁某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调解生效案件,审查发现调解内容损害国家利益,提出抗诉,法院对该案进行再审。
四、坚定不移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在改革创新中激发检察活力
紧紧围绕以办案为中心,扎实稳妥推进各项司法改革,承担省“两法衔接”改革任务,创造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全面提升司法改革效能。稳步推进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努力提供更加优质检察产品和检察服务。完成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侦监部门审查案件效率提高16%,公诉部门办案时间缩短7天,办案效率提高18%。严格执行员额领导干部办案机制,州县检察院检察长亲自出庭支持公诉,如雷山县检察长亲自出庭支持公诉涉黑案件,起到很好的示范效应和办案效果。
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主动与监察机关沟通协调,完成转隶遗留的5件6人未结案件的办理工作,实现了转隶过程的平稳过渡、有效衔接。与监察机关建立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机制,共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2件43人,启动刑事诉讼程序后均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使用强制措施决定并交付执行,已提起公诉35件44人(含转隶前积存案件),不起诉6件9人。州检察院承办了省监委移送的全省首例职务犯罪案件梁某某涉嫌受贿案,检察长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全速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继续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司法办案辅助系统、大数据分析服务系统、政法机关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等的建设与应用,完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上网下一体化服务平台、移动办公、检委会无纸化系统建设。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平台应用和机制建设,新增5个部门接入平台,2018年平台采集行政执法信息10985条,备案涉嫌犯罪案件156件,监督立案106件,发出检察建议46份,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两法衔接”工作受邀在省检察院作经验交流,接受宁夏、湖北等全国人大代表和各地检察院视察调研,获得较高评价。
五、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检,在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中提高检察能力
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加强党的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党委汇报工作,党委定期听取检察工作汇报已形成常态。着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
加强纪律建设。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落地落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大约谈、大走访、大教育”专项活动,州检察院开展提醒谈话350人次,开展“廉政家访”走访干警家属90余户,筑牢干警工作生活“防腐线”。自觉接受省院党组的巡视监督,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在省院党组巡视“回头看”反馈中获得较高评价。深化系统内巡察,完成对4个基层院党组巡察“回头看”和对4个基层院党组巡察工作。
加强文化建设。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保障全州检察系统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广泛开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暨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书画摄影展、体育赛事、文艺汇演等系列活动,讲好改革开放好故事、传播检察工作好声音。以我州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为主题的电影《我是检察官》在全国上映,新华网、人民网等主流媒体纷纷报道。最高检以三穗县院办理的舒祖和盗伐林木系列案为蓝本的专题片《案中案》,在远程教育网和共产党员网同步展播。
加强能力建设。以“大练兵”活动为抓手,广泛开展“公诉人辩论对抗赛”等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业务素能。积极组织开展教育培训,选派390人参加最高检和省院举办的业务培训,选派87人参加州直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州检察院自行培训480人次,县市院开展培训3159人次,选派2名中层干部到杭州市检察院挂职锻炼3个月,队伍的整体执法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2018年,全州检察机关有71个集体、283名个人获得州级以上表扬、表彰和奖励,州检察院继被评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后,2018年2月被评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获2015—2017年度“全省文明单位”称号;三穗县院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会上被荣记集体一等功,黎平县院原副检察长赵光明同志因见义勇为被省检察院追记个人二等功。
六、坚定不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自觉接受监督中提升检察公信力
坚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全方位的监督之下,坚持以公开促进公正、赢得公信。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按照审议意见改进工作。高度重视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共收到代表议案12条,已办理12条,代表满意率100%,梳理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184条,办结184条,做到整改100%、答复100%。走访联络人大代表568人次,广泛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健全完善政协委员联系机制,严格执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主动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出席“两长座谈会”、旁听重大案件的审理等823人次,为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赠阅《检察日报》等报刊1210份,为他们及时了解检察工作、积极履职尽责提供便利条件。
自觉打造阳光检务。深化检务公开,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204件,公开法律文书2991件,同比均不同程度上升。积极保障律师合法权益,接待律师(诉讼代理人)615人次,律师程序性信息查询4874人次。通过“两微一端”和官方网站发布信息13082条,进一步扩大了黔东南检察工作的影响力。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黔东南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州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州政府大力支持,州政协和社会各界民主监督,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州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州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和明显短板:一是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及时性有待加强。二是检察队伍创新运用科技开展工作能力不足,整体素能有待提高,发展智慧检务人才不足。三是多重改革任务交织叠加,在稳定思想、理顺关系、健全机制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新的一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州委和省检察院工作部署,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全州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着力在政治站位上达到新高度。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各项具体检察工作中,筑牢对党忠诚的政治灵魂,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围绕主题主线,着力在服务发展上作出新贡献。紧紧围绕全州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保障全州经济社会快速高质发展。积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深入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和生态环保检察工作,为我州“两个宝贝”保驾护航。把检察职能向脱贫攻坚精准聚焦,积极参与、服务和保障脱贫攻坚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着力在平安建设上创造新业绩。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严密防范和打击各种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妨害社会大局稳定、侵害人民生命财产和破坏经济秩序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
四是深化检察监督,着力在维护公正上实现新提升。全面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加强对刑事侦查、立案、审判、执行的监督,做实刑事诉讼监督,做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做优公益诉讼监督,促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各项检察监督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努力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洒向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五是全面从严治检,着力在自身建设上展现新形象。坚定不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队伍教育管理。围绕“五个过硬”要求,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注重培育专业能力、专业精神,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能,着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职、砥砺前行,不断开创新时代黔东南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百姓富、生态美的大美黔东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