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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4年2月1日)
时间:2024-02-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2421日在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金亦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州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检察工作现代化开局起步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全州检察机关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紧扣“检察工作现代化”主线,聚焦“落实政治责任、提升能动履职、建强基层基础、做优检察业绩”主任务,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办理各类案件35949件,获评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28件,获省检察院书面感谢、表扬11件次,新时代黔东南检察工作步履更稳、质效更佳。

一、坚决扛起新时代政治责任,确保工作方向不偏、立场不移

坚持“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强化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让检察工作行有所向、进有所依。

以理论清醒保持政治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在主题教育中加强政治建设、淬炼政治忠诚。认真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政治轮训、政治理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坚定政治信仰。

以忠诚核心把牢政治方向。健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闭环管理机制,实现台账化、清单化、全流程管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州委、省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65次,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检察事业发展。对6个基层检察院开展政治督察,推动全州检察机关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以政治自觉引领行动自觉。切实把党的领导政治优势转化为检察制度效能,省检察院出台服务黔东南州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20条意见,保障国发〔20222号文件和黔府发〔20227号文件落地见效。提请州委政法委制定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责任分解方案,乘势推动打通法律监督点难点,确保党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紧密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服务大局举措更实、成效更优

坚持“在大局下行动”,注重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大局中思考、定位、谋划。

为守好“四条底线”提供法治保障。围绕州委州政府345”工作部署,在全州检察机关开展“立足岗位作贡献 检察助力守底线”活动。聚焦守好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帮助549名困难当事人落实司法救助金280万元,帮扶的22个重点乡镇及搬迁安置点设立检察联络站,在剑河县建立了全国首个司法碳汇助推乡村振兴实践基地。聚焦守好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底线,畅通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经济金融领域犯罪42人;成立全省首家检税协作办公室,追缴税款1367万元。聚焦守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底线,依法严惩破坏农用地、涉农资犯罪45人次,从江县检察院督促保护侗乡稻鱼鸭系统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聚焦守好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底线,认真落实1+5+1+N”社会治安重点工作部署,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914人、起诉4836人,其中起诉严重暴力、毒品、涉黑恶犯罪176人,有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为推动经济向好营造法治环境。深入开展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建设专项工作,构建“小专项护航‘桥头堡’”模式,办理涉工业产业案件450件、涉民营经济案件1121件、涉乡村振兴案件2466件,着力以检察服务助力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召开“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20场次,挂点联系重点企业93家、重大项目19个,解决企业涉法需求25件。针对火灾事故安全隐患开展专题调研,督促739家民宿客栈完善消防设施,助推民宿产业规范发展。助力擦亮村超、村BA品牌,就电商非法利用村超、村BA效应进行营销的行为,以支持起诉方式帮助维权的做法获最高检肯定。

为保护生态环境加注法治动能。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96人,办理环保类公益诉讼案件321件,榕江县检察院诉某工程公司破坏生态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评最高检“百案评析”典型案例。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映的黄平县某铝土矿生态破坏问题,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3人,用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深入贯彻“检察长+河长(林长)制”,办理涉河长、林长公益诉讼案件16件。深化“检察蓝助力碳汇绿”生态修复专项工作,推动购买碳汇2803吨,认购金额25万元,剑河县检察院诉某水投公司非法占用林地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评最高检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典型案例。

为守护民族文化开出法治良方。用好自然珍宝和文化瑰宝“两个宝贝”优势,开展传统村落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双保护”行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6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5件。围绕具有民族特色或地理标志的苗医药、苗绣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推进整治违规商家1635户,完善传习场所27处,督促电商补缴税款1200余万元。丹寨县检察院督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苗族芒筒芦笙”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最高检非遗保护典型案例。

三、时刻紧盯高品质生活追求,保障民生更有力度、更有温度

坚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做优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

以检察之为守护民生。为了让群众吃得安心,起诉危害食药品安全犯罪39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3件,黄平县检察院诉付某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获评最高法、最高检危害食品安全典型案例。为了让群众出行放心,紧盯道路交通安全履职尽责,镇远县检察院以一起交通肇事案为“小切口”,推动修缮问题道路,促进解决道路安全“大隐患”天柱县检察院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监督协作经验被最高检写入向中央依法治国办报告内容。为了让群众生活省心,严惩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黑灰产”犯罪1084人,让人民财产安全更有保障。

以检察之力扶弱济困。成立“支持起诉办案中心”“依法维权检察工作室”等平台,为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撑腰”。开展困难妇女专项司法救助活动,落实司法救助金186.5元。持续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惩治恶意欠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44人,帮助农民工讨回薪资550余万元,台江县检察院督促相关部门兑现村民土地流转费案入选最高检《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白皮书》。

以检察之治定纷止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受理的1948件群众信访均做到“件件有回复”。对信访积案和群众关注的民生民利案件公开听证,面对面化解矛盾2030件,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可触。将矛盾化解、社会关系恢复贯穿办案始终,促成民事案件和解息诉112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33件。岑巩县检察院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新时代“枫桥式基层检察院”。

以检察之名“关爱未来”。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从严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批捕91人、起诉94人,附条件不起诉95人。在全省率先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评估机制及帮教平台,开展精准帮教290余次。制发《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520余份,督促“甩手家长”依法教子。联合多部门开展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专项整治,移送行政处罚线索44条,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空间。天柱县检察院办理的杨某某等60人与某教育机构合同纠纷支持起诉案获评省检察院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典型案例。

四、全面推进现代化检察事业,法律监督分量更足、成色更好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把提升监督质效作为立身之本,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刑事检察监督突出“稳”。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520件,开展侦查活动监督1910件次,确保精准指控犯罪。坚持不枉不纵,成功追诉一起故意杀人案主犯,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相关做法获最高检推广。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9件,开展刑事审判活动监督136件。对监狱、看守所开展“派驻+巡回”检察,监督纠正“减假暂”不当和监管执法不规范等问题172件。通过探索建立监检衔接数字化平台凝聚反腐合力,起诉职务犯罪60人,依法指控了刘文新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在全省率先成立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立案查办9人,助力清除司法腐败毒瘤。

民事检察监督突出“专”。以民事生效裁判监督为基础,办理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69件,凯里市检察院办理的涉现役军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军地协作典型案例。强化民事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监督,制发检察建议214件。紧盯虚假诉讼领域,摸排虚假诉讼线索45件,监督纠正“假官司”4件。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案件581件,榕江县检察院办理的57户群众及村集体与某工程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支持起诉案获评最高检支持起诉典型案例。

行政检察监督突出“新”。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优势,办理行政生效裁判、审判违法和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55件,促进审判机关公正司法,向省检察院提请抗诉的田某军诉某自然资源局行政登记监督案获评最高检优秀案例。办理行政违法监督案件468件,参与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评查2921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三穗县检察院办理的万某生诉县民政局撤销冒名婚姻登记监督案获评最高检百件优秀监督案件。践行穿透式监督新理念,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43件,努力实现政通人和。

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突出“精”。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办理诉前程序案件532件,98.3%的案件在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对诉前程序难以解决的公益损害问题,敢于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提起公益诉讼9件。围绕资源保护、国财国土等传统领域办理案件219件,实现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长效保护。推动完善公益诉讼地方立法,将名城保护纳入公益诉讼范围写进《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五、着力破解深层次机制障碍,改革创新动力更强、红利更大

坚持“科技是支撑、创新是关键、机制是保障”,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要求,不断释放检察工作活力。

以刚性监督蓄势。首创全省检察机关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对112件监督事项进行“案件化”办理,相关经验做法获最高检采用,有效促进法律监督由虚向实、由软向硬转变。通过办案发现社会治理中的短板弱项,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19件,从源头上防范类案反复发生,就古树名木管理不规范问题向林业部门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省检察院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持续紧盯、跟进落实发出的1029条检察建议,回复率达100%,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

以数字检察赋能。把数字检察作为驱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和关键变量,研发并投入使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5个,发现治理漏洞或监督线索5900余条,制发检察建议194件,引导检察人员办案269件,挽回经济损失1012万元。针对不法商家在直播平台冒用非遗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偷逃税等问题,研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商业领域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模型”获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第一名。

以融合贯通聚力。注重对内融合,通过上下一体履职、内设机构融合履职,发现线索473条,成案率92.2%。注重对外贯通,与审判机关同向发力,全州法检两院实现会商全覆盖,制定4项协作机制,凝聚法治共识;与公安机关同心履职,推进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案件1690件,适用率达83.5%;与行政机关同频共振,为促进严格执法制发检察建议468件,剑河县检察院成立“促进依法行政协作办公室”获最高检肯定;与佛山市检察院同题共答,签署《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在十个领域加强合作交流,强化跨区域检察协作。

以探索创新增效。针对近年来轻微犯罪占比高特征,推动构建轻罪治理制度体系,探索非羁押诉讼工作模式,运用数字监管、赔偿保证金提存等手段推进轻罪治理425人。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6490人自愿认罪认罚、改恶向善。榕江县检察院被确定为全国38个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试点单位之一。深入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辩护率同比增长35%,实现对人权的严格保障、对公平正义的更高追求。

六、努力锻造高素质干部队伍,法治根基持续巩固、不断夯实

坚持“自信自立自强”,把奋力创先争优作为鲜明导向,提升检察履职能力水平,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铁军。

育精培优增添素能亮色。坚持政治引领铸忠诚,深入开展“透过业务看政治讲忠诚”活动,通过“学、讲、评、说”引导检察人员做实法治担当。强化品牌培育强党建,州检察院“党建红引领检察蓝守护苗侗绿”获评最高检党建优秀案例、榕江县检察院“党建红引领检察蓝助力守护‘两对宝贝’”获评省检察院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十佳案例。注重苦练内功增本领,以检察官律师论辩赛等为抓手,多层面开展岗位练兵,专业能力明显增强,10个集体和31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获最高检记一等功、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杨再滔等一批先进典型。

正风肃纪涵养清廉底色。遵照“四大检察”办案规则,对照检察官权力清单,完善依法履职保障和追责惩戒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完成对检察长用房用车用钱情况专项检查。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内部监督检查,对州纪委、州委政法委移交的问题线索全部办结。深化落实“三个规定”,检察人员主动记录报告有关事项488件,“有问必录”蔚然成风。

阳光司法彰显民主本色。树牢“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向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111次,办复代表委员意见建议128件,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活动1677次,省人大代表视察我州检察工作时给予高度评价。建立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办理案件132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检察办案5029次,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案件信息、法律文书399条,检察工作更加开放透明。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州检察工作取得成绩和进步,是州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州政府、州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州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与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和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相比,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实效仍需持续提升,法律监督的效能仍需持续强化,建设堪当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仍需持续发力。我们将高度重视,着力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打算

2024年,全州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将“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作为长期历史任务,落实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要求,努力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助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永葆检察之魂,筑牢政治忠诚。持续强化检察机关政治责任,坚持把讲政治与讲法治相结合,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相统一,用政治视角、政治思维、政治效果来审视检察业务工作,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履职办案各方面全过程。

二是紧扣发展之势,依法能动履职。坚持中心任务履职尽责,持续开展好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建设工作、“立足岗位作贡献 检察助力守底线”活动。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为平安黔东南建设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三是担当法治之责,维护公平正义。“典型案例重点攻坚”为突破点,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推动“四大检察”职能全面充分履行,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

四是顺应改革之变,优化监督质效。不断激发检察工作内生动力,把握“数字检察”驱动检察高质量发展关键变量,抓好以检察履职推进个案办理促进类案监督、助力诉源治理、系统治理等重点工作,让检察实践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

五是稳固奋进之基,勇担时代重任。“五好基层院”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枫桥式基层检察院”建设,完善严管厚爱相结合的制度机制,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着力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打造一支适应现代化、引领现代化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大道至简,实干为要。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州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坚定不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奋力开创黔东南检察工作新局面,为谱写锦绣黔东南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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