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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美城乡 四大行动丨锦屏检察:巡回庭审进乡村 环保意识入民心
时间:2023-08-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8月2日,锦屏县检察院提起的龙某某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锦屏县钟灵乡集镇公开开庭审理。锦屏县检察院派员出庭履行职责,天柱县人民法院依法组成七人制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2020年,龙某某以132000元价格向龙某辉、杨某富、杨某泽、杨某海四人购得锦屏县钟灵乡八客村“从都”(地名)山场青山林木一幅,购买之前该山场已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龙某某雇请民工进入该山场采伐林木,由于指界不明导致民工误砍钟灵乡八客村村民杨某勇名下“从都”山场十余株杉木,事后经双方协商,龙某某以20000元价格将杨某勇名下“从都”山场杉林木买下,龙某某在明知该山场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情况下,指挥民工将该山场林木全部采伐,经林业技术人员鉴定,滥伐林木蓄积达47.75立方米。
锦屏县检察院以被告人龙某某涉嫌滥伐林木罪提起公诉,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人龙某某缴纳补植复绿费用5616元并认购8902.48元碳减排量,用于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被告人龙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滥伐林木的事实,在检察机关的释法说理下,深刻认识到了自己滥伐林木的危害,自愿认罪认罚。经审理,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以被告人龙某某犯滥伐林木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同时缴纳补植复绿费用5616元并认购8902.48元碳减排量。
公诉人在法庭辩论环节对被告人进行了法治教育,阐释了滥伐林木的危害,提醒被告人及旁听群众吸取教训,培养法律意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通过此次巡回庭审,让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有效提升了群众的法治意识,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来源 | 锦屏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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