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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6-08-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州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8月5日至10月24日,州委第五巡察组对州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5年12月19日,州委巡察组向州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措施》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州委巡察反馈意见后,州检察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反馈精神,专题研究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迅速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检委会专职委员任副组长,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和州检察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精干力量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党组书记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作出部署、重大问题逐项过问、重点环节积极协调,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分管领域、部门抓实整改工作。

(二)强化以上率下抓整改。党组书记先后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2次、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3次,组织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其他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根据整改责任分解安排,全面认领问题,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表率作用,分别到整改责任部门、联系基层检察院督导问题整改推进,全面做好各分管领域问题整改措施制定、组织推进、工作调度、成效审核、销号把关等全链条事项,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三)强化统筹调度抓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院党组逐条逐项分析研究,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措施、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抓到底”的原则,研究制定《中共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州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作了巡察整改责任分解表、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台账,明确了整改目标、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形成了详细的整改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确保整改任务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自巡察整改以来,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调度会,研究推动整改工作,对整改推进缓慢的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反馈,向责任部门制发工作提示,确保整改有力推进。

(四)强化建章立制抓整改。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把整改落地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边推动问题整改,边强化建章立制,针对一些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完善修改一批治根本、管长远的有效制度,切实将巡察整改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有力抓手。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巡察反馈4个方面13个问题3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3个,3个正在整改,完成率为91.67%;制定的123条整改措施,已完成120条,完成率为97.56%;新出台制度9个,修订完善制度5个。具体整改进展情况如下。

(一)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和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推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有温差方面。一是院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和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全州检察机关的工作重点任务,持续推进落实。二是扎实开展涉企挂案清理工作,加大办理涉营商环境案件,建立12309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全程提速办理涉企案件,全方位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三是用好《黔东南州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转化工作机制》《黔东南州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转化工作意见》,加强办理民族文化村寨保护相关公益诉讼案件,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护航“村字号”品牌专项行动,积极发挥法治副园长职能作用,深入工业园区走访,收集案件线索。四是深入学习《关于为黔东南自治州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提供检察服务保障的意见》和实施方案,开展实地走访、调研指导6次,指导黎平县检察院办理的1件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五是组织刑检部门干警参加全省刑检业务大轮训,选派干警到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参加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锤炼过硬作风,在全省第七届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2人分别获得“全省十佳公诉人”“全省优秀公诉人”“优秀辩论奖”等称号。

(二)切实增强服务大局检察自觉,在把助力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主动融入现代化黔东南实践新篇章上有落差方面。一是立足检察职能定位,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对涉电诈犯罪案件进行调研,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制作反诈短视频等在微信、抖音公众号传播宣传;对涉食药安全犯罪案件提前介入,按照《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的规定,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意见,并督促落实。二是定期对全州司法救助金进行统计和督办,对决定发放司法救助金的案件,均及时发放给申请人,确保救助的及时性与实效性。三是大力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活动,全州检察机关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宣传320余次,受益师生、群众29万余人;持续推广运用“五色”阶梯分级处遇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法治教育基地、观护基地等,为罪错未成年人提供教育矫正、感化帮教;制定《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关于构建黔东南“检察+N+16”未检综合司法保护体系 提升全州未检工作品牌影响力和工作质效的工作方案》,搭建的“仰阿莎·守护”智能体已研发完成,正在全州16个县(市)检察院试运行。

(三)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把提升监督质效作为立身之本,推动黔东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欠缺方面。一是创新召开跨区域检察官联席会,积极组织申报全省精品课程案件,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履职能力不断得到提升。二是充分发挥引导侦查职能,完善证据收集体系,严把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质量关,狠抓出庭能力建设,对一审判决实行上下两级院同步审查。三是依法规范办案、提升案件质量,切实落实认罪认罚制度。四是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执法办案中注重规范监督、深层次监督,借助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提升监督质效。五是严格落实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备案审核制度,充分发挥上级检察机关的审核把关职能,根治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乱发、滥发现象。

(四)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不到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措施不够有力方面。一是研究制定《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的责任分解方案》,明确推进“三个管理”的具体要求,把检察业务管理贯通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全环节。二是以高质效办案为目标,深化数据动态管理,完善“月分析+季研判”工作模式,大力推进全州检察机关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成案,不断探索建设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提示词及智能体),州检察院研发的“数智未检”已完成建设。三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认真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杜绝“凑数式”监督,确保案件质效。四是为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意见参考、实体把关等功能价值,制发《黔东南州检察机关刑事检察条线检察官联席会议规定(试行)》,完善讨论案件范围、程序、意见落实等,切实为案件质量把关。五是建立全州检察机关新媒体工作人才库,州检察院“抖音”短视频新媒体视频账号已于2026年4月开通,发布的五四青年节短视频得到省检察院关注并开展共创。

(五)责任链条拧得不紧,层层传导压力不够方面。一是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2026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清单》,院党组与州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定期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会商会,听取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研究下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对16个基层检察院“一把手”及州检察院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就履行主体责任及“一岗双责”开展预防提醒谈话,对保密、车辆管理、财务等重要岗位人员针对性开展提醒谈话,严防问题发生。三是召开全州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干警到黔东南州廉洁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组织部分中层干部、“关键岗位”、以及新进人员对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旁听庭审,不断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四是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关于深化市县两级党委对同级检察机关巡察成果运用的工作措施》要求,院党组会议3次分别听取各县(市)党委巡察16个基层检察院巡察反馈意见情况,州检察院联系基层检察院领导分别到16个基层检察院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五是大力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持续开展“透过业务看政治讲忠诚”活动,2026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共开展讲评55人次,州检察院开展集中讲评3次。六是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2026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共填报记录193件。

(六)制度执行不严,项目监管存在短板方面。一是对涉案财物处置不规范问题进行通报,组织全州检察机关对涉案财物开展核查工作,未发现超期未处置涉案财物的情形。二是完善车辆管理登记台账,严格落实“一车一档”,定期查询车辆行驶轨迹,确保用车人员行车安全。三是修改完善《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合同审查单》《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制度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和运行效能。

(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四风”问题仍有发生方面。一是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利用全院干警会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将作风建设纳入《中共黔东州人民检察院党组2026年度工作要点》重要内容,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二是不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组织在职在编人员填报《检察人员执法司法问题年度自查报告表》,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始终坚持“零容忍”和“刀刃向内”,对不合格案件发现一起、问责一起。

(八)以高质量检察履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有差距方面。一是对在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积极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在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过程中,主动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二是提请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较去年同比上升25%,虚假诉讼监督经验做法获最高检刊物推广。三是将听证工作纳入质效评价工作内容,“一把手”带头听证,发挥“头雁效应”。四是注重办案观念从程序性回复到实质性化解转变,2026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通过领导接访、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息诉息访75件。

(九)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欠缺方面。一是召开院党组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逐一发言,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分管工作和自身实际,把问题摆进去,真正做到“红脸出汗”。二是支部书记分别为所在支部上党课,党课内容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开展,切实提高“三会一课”质量。三是将入额领导办案情况纳入质效评价体系,确保入额院领导办理正面清单案件比例达到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的相关规定要求。

(十)基层党组织建设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一是严格落实机关党委会议制度,压实机关党委书记责任,2026年以来,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机关党委书记主持召开机关党委会议5次,召开党员大会完成补选机关党委委员工作。二是用好院领导联系指导基层检察院制度,落实分管领导管业务必须管党建工作要求,截至目前院领导下基层指导党建工作54次。三是继续夯实“党建红”引领“检察蓝”守护“苗侗绿”党建品牌,不断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四是严格落实党支部组织委员收缴党费责任,机关党委对党费进行核算、公示,各支部建立党费收缴台账。五是机关党委加强对各支部建设指导,用好党员积分制,加强对党员的量化管理,每月公布党员积分、党费收缴情况。

(十一)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一是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已完成全州检察机关四级联考招录、选调公务员40人。二是全面抓好各项教育培训工作,制定执行《2026年全州检察教育培训专项计划》,举办“苗侗检察·知行讲堂”7期。三是更新全州刑事侦查人才库,不断培养更多刑事侦查人才,安排具有资质的法医类鉴定人员从事鉴定工作。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大力使用年轻干部,州检察院科级职数使用率达91.4%。五是认真履行对基层检察院班子协管职能,通过调研了解情况,针对部分基层检察院班子结构不合理问题,向组织部门提出基层检察院班子配备建议。

(十二)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整改成效不明显方面。一是州检察院党组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剖析。二是州委巡察意见反馈后,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专委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中共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州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为举一反三、加强上下联动整改,将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州检察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纳入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成员,对照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三是整改期间,党组召开安排部署巡察整改会议2次、专题听取整改进展情况3次,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部门的整改问题亲自督导调度,并分别到16个基层检察院开展巡察整改督导检查。四是召开全州公益诉讼推进会及片区工作会,会上重点加强对《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的学习,对各基层检察院办理案件线索进行了分析指导,并通过以案带训加强队伍建设。

(十三)举一反三不到位,有的问题改了又犯方面。一是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任务、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组织全州检察机关召开202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上年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组织学习上级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四风”等典型案例52起,开展警示教育4次,组织干警到州廉洁教育基地及对职务犯罪案件旁听庭审进行警示教育。三是为强化落实“三个规定”,组织全州检察机关开展“三个规定”质效评估调度会,对“三个规定”规范填报进行辅导,确保实现逢问必录、应填尽填。四是加强案卡填录完整、规范工作,组织开展全州检察机关检察业务数据质量核查2次,共检查案卡项44336个。

三、下步工作安排

黔东南州检察院党组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巡察整改有关要求,在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抓实问题整改、完善长效机制方面持续发力,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扛牢政治责任。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内在要求,持续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整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做好统筹调度,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坚决杜绝“过关思想”“松劲心态”,做到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锲而不舍抓好州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体现全州检察机关的政治态度、政治担当。

(二)突出问题导向,持续强化工作调度。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认真审核评估,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细化措施、限时办结,确保一个不落、见底清零;对需要逐步解决或长期坚持的问题,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扭住不放、久久为功。同时,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党中央、省委、州委部署要求的重要抓手,与各项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统筹推进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三)深化标本兼治,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将州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纵深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的契机,结合实际,抓好巡察成果转化运用,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工作发展。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把整改落地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把解决具体问题与破解共性问题结合起来、把整改显性问题与整治隐性问题结合起来,从源头上拾遗补缺、堵塞漏洞,以推动黔东南检察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检验巡察整改的最终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5—8536541;邮政信箱:凯里市金山大道95号,黔东南州检察院检务督察室(邮编:556000);电子邮箱:qdnjcy853654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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