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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观摩强质效 评议交流促提升——黔东南州检察院就2025年首例医保诈骗案庭审开展评议活动
时间:2025-11-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文 | 张兴来

图 | 黄 静



“我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115日,随着三名被告人当庭悔罪,黔东南州2025年首例医保诈骗案庭审在剑河县法院落下帷幕。



提升对涉医保犯罪的庭审指控能力,推进出庭评议工作常态化开展,黔东南州检察院就刘某等三人涉嫌诈骗罪案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黔东南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陆昌兴,剑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卡铁,州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及部分县市检察院业务骨干,剑河县纪检监察、县医疗系统等60余人参加庭审观摩和旁听。






案中,刘某、陈某、刘某甲作为某民营医院的管理者教唆医院职工利用他人或者本人身份信息办理入院手续,通过虚构住院事实、伪造医疗记录、会计凭证等手段骗取国家医疗保障基金19余万元,危害了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庭审中,公诉人紧扣起诉书指控犯罪事实,将庞杂的证据分类展示,层级分明、逻辑清晰,有力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并通过释法说理充分阐释了诈骗医保基金的社会危害性,体现了法理情的统一。最后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并当庭做了深刻忏悔,庭审效果良好。





庭审结束后,黔东南州检察院在剑河县检察院召开了案件评议座谈会。


评议会上,大家围绕法律文书质量、庭前准备、出庭规范、庭审效果等多个维度进行评议。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公诉人证据链条构建完整,层次清晰,举证方案设计结构合理、证据展示清晰,在法庭辩论阶段展示出了较深的法律功底以及过硬的实战能力。同时,参会人员围绕主从犯和自首情节的认定、缓刑适用等具体问题对公诉人的讯问技巧、临场应变能力提出了针对性建议

评议会上,黄卡铁检察长表示庭审观摩评议活动是“以案代训”的重要载体,是推动公诉人能力建设和庭审规范化水平的重要方式,要高度重视并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要切实提升公诉人出庭能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总结反思。

陆昌兴副检察长在总结点评中对本次庭审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此次庭审有效展现了公诉队伍的专业水准,同时就提升检察机关出庭能力提出具体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提升出庭能力的实战意义与实践要求;二要注重提高公诉人制作利用PPT示证技能,充分运用现代科技举证示证;三要强化与辩护律师沟通,共建法律职业共同体;四要严格落实文书制作规范,加强对文书质量的把控,做到认定事实清楚、法言法语运用得当、论证逻辑严密;五要时刻保持理性平和的心态,以文明规范的言行举止展现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案件是法治教育的活教材,出庭指控是守护公平正义的职责黔东南州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听庭评议活动的带动作用,抓好公诉能力建设,加强公诉人才培养,以评促学、以学促改、以改促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落到实处切实提升出庭公诉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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