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张兴来
图 | 黄 静
为提升对涉医保犯罪的庭审指控能力,推进出庭评议工作常态化开展,黔东南州检察院就刘某等三人涉嫌诈骗罪案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黔东南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陆昌兴,剑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卡铁,州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及部分县市检察院业务骨干,剑河县纪检监察、县医疗系统等60余人参加庭审观摩和旁听。
该案中,刘某、陈某、刘某甲作为某民营医院的管理者,教唆医院职工利用他人或者本人身份信息办理入院手续,通过虚构住院事实、伪造医疗记录、会计凭证等手段骗取国家医疗保障基金19余万元,危害了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庭审中,公诉人紧扣起诉书指控犯罪事实,将庞杂的证据分类展示,层级分明、逻辑清晰,有力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并通过释法说理充分阐释了诈骗医保基金的社会危害性,体现了法理情的统一。最后,三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并当庭做了深刻忏悔,庭审效果良好。
庭审结束后,黔东南州检察院在剑河县检察院召开了案件评议座谈会。
评议会上,大家围绕法律文书质量、庭前准备、出庭规范、庭审效果等多个维度进行评议。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公诉人证据链条构建完整,层次清晰,举证方案设计结构合理、证据展示清晰,在法庭辩论阶段展示出了较深的法律功底以及过硬的实战能力。同时,参会人员围绕主从犯和自首情节的认定、缓刑适用等具体问题对公诉人的讯问技巧、临场应变能力提出了针对性建议。
评议会上,黄卡铁检察长表示庭审观摩评议活动是“以案代训”的重要载体,是推动公诉人能力建设和庭审规范化水平的重要方式,要高度重视并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要切实提升公诉人出庭能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总结反思。
案件是法治教育的活教材,出庭指控是守护公平正义的职责。黔东南州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听庭评议活动的带动作用,抓好公诉能力建设,加强公诉人才培养,以评促学、以学促改、以改促优,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落到实处,切实提升出庭公诉规范化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