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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1例!最高检发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时间:2024-06-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最高检发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以高质效司法办案
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

今天是2024年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有关“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部署要求,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与行政机关、社会各界一道,加强文物系统性保护和合理利用,以高质效司法办案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为文物保护法修订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提供实践样本。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检察院诉达拉特旗A煤矿、B煤炭公司损毁文物公益诉讼案等8件。据了解,2019年10月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7万余件。此次筛选的8件案例从法律适用、履职标准、整改效果等方面体现了高质效办案的基本要求,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的精准化、规范化水平。


此次发布的8件案例中,保护对象包括了历史建筑、革命遗址、古文物遗址、涉侨文物等,具有较高的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科研价值和经济价值。案例监督事项基本涵盖了破坏文物风貌、违法占用文物等常见违法情形。针对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到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导致文物持续处于受损状态的情形,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诉讼,确保受损文物得到及时有效保护。


今年以来,最高检与国家博物馆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在文物征集保护、联合办展、学术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广泛开展合作。立足文物和文化遗产多样性、地域性等特点,最高检指导地方检察机关结合本地特色以小专项形式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行动。围绕五大国家文化公园建设,15省检察机关积极推进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沿黄河9省检察机关强化黄河文化保护;8省检察机关开展大运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等。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表示,保护文物是时代课题,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监督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和系统推进,不断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完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法治体系。


关于印发《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

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有关“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部署要求,准确把握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新形势新任务,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引领示范作用,以高质效司法办案助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最高人民检察院选编了“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诉达拉特旗A煤矿、B煤炭公司损毁文物公益诉讼案”等8件案例,作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现印发你们,供各地办案时参考借鉴。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4年6月8日


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

典型案例目录


1.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诉达拉特旗A煤矿、B煤炭公司损毁文物公益诉讼案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诉某公司破坏文物民事公益诉讼案


3.贵州省镇远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古建筑文物行政公益诉讼案


4.安徽省望江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褒隐寺塔行政公益诉讼案


5.河北省文安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古城墙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


6.河南省范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晋冀鲁豫野战军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


7.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吴承恩墓行政公益诉讼案


8.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涉侨文物行政公益诉讼案


案例

贵州省镇远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古建筑文物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文物保护 历史文化名城 文物产权纠纷 形式履职


【要旨】


针对历史文化名城中古建筑文物存在产权纠纷,年久失修导致文物面临毁损灭失风险的问题,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未果的,应依法提起诉讼促进整改,推动地方立法完善。


【基本案情】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古城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也是国家5A级旅游景区,镇远古城内的省级文物古建筑北极宫,始建于明朝弘治十六年,是镇远古城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因产权纠纷无人管理年久失修,北极宫屋顶、椽条等木质结构出现破损、脱落、腐朽,存在坍塌毁损风险。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3年4月14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镇远县院)收到镇远县人大常委会移送的“关于北极宫年久失修存在坍塌毁损风险需及时进行修缮”的代表建议,经初步调查后依法立案办理。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走访、调阅资料、无人机航拍等方式查明:1985年12月,镇远县轻工业局以7000元的价格将北极宫有偿转让给镇远县轻工制絮厂,因产权纠纷无人管理,长年雨水侵入冲刷、阳光暴晒,北极宫屋顶、椽条等木质结构出现破损、脱落、腐朽,存在坍塌毁损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相关规定,镇远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以下简称镇远县文旅局)负有对文物保护管理修缮职责。该局在2022年3月30日编制完成《北极宫勘察设计方案》并报批准后,因产权争议一直未对北极宫进行修缮。


检察办案人员现场勘查文物古建筑北极宫失修毁损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2023年4月16日,镇远县院依据上述规定,向镇远县文旅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积极履行保护管理职责,依法对贵州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北极宫进行有效保护。2023年6月2日,镇远县文旅局书面回复称,北极宫历史修缮不到位的主要原因是产权不清,在产权纠纷协调好后,将及时推进项目开工。


2023年7月28日,镇远县院针对北极宫存在产权纠纷,行政机关是否应当及时履行保护修缮职责的问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镇远县文旅局举行听证会,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观点,文物面临坍塌损毁风险时,即使存在产权纠纷,行政机关也应及时予以保护修缮。


【诉讼过程】


2023年8月4日,经上级院指定管辖,镇远县院依法向镇远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请判令镇远县文旅局依法履行对北极宫进行保护监督管理修缮的法定职责。


2023年9月1日,镇远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旁听。9月28日,镇远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求,并在判决书中写明北极宫建筑所有权是否存在争议存疑,即便存在争议,但主体建筑年久失修,确有损毁的风险,产权争议与否不影响保护措施的正常进行。判决生效后,县文旅局通过公开招投标,以198.5万元价格由第三方专业公司对北极宫进行修缮。截至2024年2月,北极宫主体框架已经完工,对北极宫损坏梁柱替换,缺失柱石按照原花纹复原,在保存原状原貌基础上,北极宫主体已经修复完成。相关产权争议正在推动实质化解之中。期间,黔东南州检察院向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推动修订完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新增公益诉讼内容,完善文物、历史建筑等方面的传承与利用等意见建议。


【典型意义】


古建筑文物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见证历史、促进文化传承发展等公共利益属性。针对行政机关以案涉文物存在产权纠纷为由,履行程序性审批手续,未采取实质性整改措施履行法定职责的,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通过检察履职将办案成果转化为立法建议,促进对历史文化名城文物保护地方立法完善,护航文化名城保护发展。


来源 | 检察日报社
编辑 | 龙珠妹
审核 | 丁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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