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普法教育行动,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群众法治意识,2023年7月6日,雷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唐某某、任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分别在雷山县西江镇、大塘镇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公开开庭审理。雷山县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对出庭活动进行监督,当地村民旁听案件审理。
公诉机关针对被告人唐某某、任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的犯罪事实进行指控,并对量刑情节、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县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以被告人唐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以被告人任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此次庭审,近百名群众来到现场观摩审判,面对面接受法治宣传教育,该案当庭宣判、当场逮捕,用发生在身边的鲜活案例为当地群众上了一堂庄严、生动的法治教育公开课。“‘零距离’参与让我感受到司法公正与权威,庭审中检察官指控犯罪有力、进行法庭教育深刻,真正起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人民监督员吴环表示。
来源 | 雷山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