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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1月7日)
时间:2020-08-24  作者:  新闻来源: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全州检察机关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战略行动,忠实履行检察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黔东南新未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全州经济发展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大扶贫战略部署,不断完善服务我州经济效益提升的新举措。

  坚守发展底线,促进后发赶超。严厉打击侵害扶贫、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领域犯罪,立案查处民生领域职务犯罪114人,批准逮捕民生领域犯罪1153人,提起公诉2330人。加大对扶贫资金的监管力度,州检察院将三穗、雷山两个县城安置点作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行挂牌督办,各县市检察院对16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行了精准预防监督。加大对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创新、激励创新和引领创新,制定了《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十条措施》。积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与470家企业召开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34次,收集建议54条,与10家商会签订联席会议制度。加大督促起诉力度,办理督促起诉案件23件,督促相关部门追回国有资金9127万元,助推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坚守脱贫底线,抓好党建扶贫。深入推进大扶贫战略,始终把参与、保障和服务脱贫攻坚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全力以赴抓好党建扶贫工作。全州检察机关派出35名干警驻村帮扶,两级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党支部到联系点开展帮扶调研活动1190次,帮助协调项目412个,协调资金4134万元。其中州检察院选派由一名副县级干部带队的6人驻村工作组开展帮扶工作,走访当地群众1300人次,帮助谋出路、出点子11条,解决困难问题7个,协调项目9个,办好事、实事18件,目前已为施秉县双井镇争取到帮扶资金794万元。继续抓实双井镇精品水果种植合作联社的管理,为合作社协调启动资金255万元。在前三年已经种植9000亩精品水果的基础上,2017年新增种植面积3000亩,双井镇精品水果产业扶贫项目种植面积已达万亩以上规模,成效初显。州检察院被评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全州十佳扶贫单位”。2017614日,中央电视台在《新闻联播》时段《砥砺奋进的五年》专题栏目中,用311秒的时间,以《结对帮扶,创出产业扶贫新路子》为题,对我州在施秉县双井镇开展产业帮扶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并给予充分肯定。人民日报、贵州卫视《贵州新闻联播》也进行了相关报道。

  二、深入推进大生态战略,切实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深入推进大生态战略,紧紧围绕建设省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生态文明示范州的部署安排,助推我州的生态绿色画卷焕发出无穷的生命力。

  专业化办理生态环境犯罪案件。为提高办理生态环境犯罪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建立生态环境案件办案团队17个。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立案查处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75人,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121人,提起公诉629人,追捕追诉13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12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20件,通知公安机关直接立案6件。三穗县检察院办理的舒祖和滥伐林木立案监督系列案入选最高检“十大优秀立案监督案件”。

  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将恢复性司法理念与检察办案相结合,全年共引导犯罪嫌疑人与林业部门签订“补植复绿”协议54份,补植树木2102亩,发出生态修复检察建议196份,相关部门修复废旧矿山9座。开展“补植复绿”修复受损生态的经验做法引起最高检的高度重视,派人专程到我州进行实地调研,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立足本地实际,创新设立派驻森林公安检察室11个。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六个严禁”森林资源保护、“六个一律”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专项行动,派员参加相关执法检查、法律宣传600余次。发出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检察建议250份,开展生态环境专题调查32次,形成调研报告24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督促有关部门挽回被非法侵占林地2473亩,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8.8公里,清理被污染的水域面积592亩,督促关停和整治污染物排放企业31家,督促清理违法堆放各种生活垃圾772万吨。

  三、深入贯彻平安建设理念,大力构筑社会稳定基石

  紧紧围绕平安黔东南建设的重大部署,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各类犯罪行为,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788人,提起公诉3506人。办理了陈守菊、梁燕集资诈骗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有力打击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92人,提起公诉153人,镇远县检察院办理了全州首例因性侵犯罪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利。

  努力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等,依法不批准逮捕487人,不起诉544人。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149人,受理群众来信423件。落实国家司法救助37人,救助金额55.47万元。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42件,其中息诉息访16件。丹寨、施秉、台江3个县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凯里、榕江、锦屏3个县市检察院被贵州省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州检察院控申处被州直机关工委、州文明办授予州直机关“文明科室”称号。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对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和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犯罪,批准逮捕4人,提起公诉2人。依法严厉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批准逮捕319人,提起公诉398人。为有效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继续联合共青团、律师协会深入开展“花季护航——法治精神进校园”活动。全州检察机关深入116所中小学(含职中)开展法治宣讲共113场(次),12万名学生聆听了法治巡讲。同时,开展了以“防止校园暴力、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对学生开展法治教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四、深入贯彻反腐倡廉部署,积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惩治腐败坚决有力,预防腐败扎实有效。

  惩治腐败力度不减。始终保持惩治腐败压倒性态势,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4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110万元。其中立案查处贪污贿赂职务犯罪124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职务犯罪23人;科级34人,县级5人,大案131件,重特大案件16件。立案查办了最高检交办的谢忠平等人系列受贿案、从江县委原副书记、县长黄金鼎受贿案等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

  预防腐败扎实有效。紧紧围绕主基调主战略,开展了以走苗乡侗寨、访民生民情、送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提高司法公信力为主题的警示教育巡展活动,内容包含观看警示教育片——《贪欲之害》、参观案例展板、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讲座等。检察干警历时30余天,对辖区内的乡镇、机关、学校、企业开展全覆盖走访,了解惠农政策的实施以及民生资金的补贴等情况。巡展活动中,开展预防警示教育238场,走访2467人,现场接受教育的干部群众9.53万人,发放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手册8.38万册,现场接到举报案件线索28条,已立案侦查9人。同时,全州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调查76件,提出检察建议118件,案例分析55个,开展警示教育宣传2201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59万次,录入贿赂案件信息65条,撰写年度调查报告17份,各项预防工作得到领导批示肯定40次。

  五、深入贯彻规范司法理念,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决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黔东南建设的重大部署,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努力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部门)立案39件,监督撤案13件。丹寨县检察院监督撤案的王洪波交通肇事案被评为全省优秀立案监督案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至公安机关立案15件,追加逮捕44人,纠正漏捕后有罪判决78人,同比上升140.63%;纠正漏罪78件次,追诉漏犯82人。提出刑事抗诉17件,支持抗诉11件,法院已审理并采纳抗诉意见9件。杨佐高等3人非法侵入住宅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抗诉案件”,并编入了最高检《刑事抗诉典型案例评析》一书中。针对侦查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0件次,已全部得到纠正;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书面监督并纠正减刑、假释提请不当案件190件;书面监督并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形7件次;书面监督并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3人。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全州检察机关共办理不服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83件,经审查,提出抗诉1件,提请抗诉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作不支持监督申请70件,终止审查4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04件,提出检察建议96件,已获采纳78件。办理审判程序监督案件68件,全部提出检察建议,已获采纳46件。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全州检察机关共发现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线索480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线索479件。发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477件,针对行政机关逾期未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的,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6件,法院已全部作出判决,检察机关均胜诉。撰写的《黔东南州检察机关着力打好“五套组合拳”,探索公益诉讼新样本》经验做法材料,分别被省委改革办《贵州改革情况交流》、省委政法委《贵州政法动态》、州委改革办《黔东南改革情况交流》转发,并得到省州领导的充分肯定。

  强化大数据建设。坚决贯彻科技强检战略,案件质量评查系统、大数据司法办案辅助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等相继投入运用,切实提高了我州运用科技的能力和水平。我州相关做法在第二次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应用推进年现场观摩会上作经验交流。州检察院试点建设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管理平台(简称两法衔接平台),经过一年多的研发,已于20175月上线试运行。试运行以来,两法衔接平台采集信息2.38万条,针对82个重点案件类型设置了187个预警参数。通过精准预警功能预警案件890件,立案监督16件,其中1件已获生效有罪判决,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执法不规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4份,移送有案不移背后涉嫌职务犯罪线索2起,实现了大数据+“两法衔接的新模式。该平台得到了最高检调研组及部分上海团全国人大代表、省委和州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最高检调研组评估认为,我州“两法衔接”平台充分利用贵州大数据优势,依托云上贵州大数据平台进行建设并上线先行先试,效果明显,为全省大数据“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提供了宝贵的可借鉴经验,尤其是在数据筛查、分析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并认真按照审议意见进行整改。高度重视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办理代表意见、建议128件,办结回复率为100%。邀请342名人大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同时,积极建立“个性化”联络档案,通过上门走访、寄送《黔东南检察》、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工作。全州检察机关共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25件,公开法律文书2183件;对3438件案件进行了质量评查,制作电子卷宗6410册。接待律师(诉讼代理人)393人次,律师程序性查询3690人次,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182人次。

  六、深入推进过硬队伍建设,竭力维护良好检察形象

  认真贯彻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要求,任何时候都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对重大部署、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敏感案件,主动向党委汇报,积极争取党委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党委定期听取检察工作汇报已形成常态。坚决按照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巡视反馈意见抓好整改,不断强化对县级检察院的巡察工作。

  强化检察队伍建设。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铸魂行动为契机,不断加大对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培训力度。全州417人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州检察院自行培训850人次。选派18名优秀年轻员额检察官到杭州市检察系统挂职锻炼三个月,队伍的执法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实现了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16个县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已全部完成,组建了新的办案团队,84.2%的人员投入到办案一线,办案力量平均增长19.2%,办案效率得到了明显提高。全州员额检察官办理案件9850件,员额检察官办案主动权更大、责任心更强、尊荣感更高。

  强化检察文化建设。坚持文化育检、文化兴检、文化强检战略,深入开展集主题演讲、体育比赛、文艺汇演等于一体的“检察文化周”活动。在全省检察机关第一届职工运动会中,我州表现出色,取得了篮球第一、乒乓球第二、足球第三的好成绩。州检察院坚持“理念文化铸魂、管理文化育制、素质文化提能、环境文化净心、特色文化树形”,走出了一条独具苗侗民族特色的检察文化发展之路,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称号,是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市州检察院。

  强化检务保障建设。作为全省检察机关经费资产由州级检察院代管的两个市州院之一,州检察院按照州委州政府要求,建立了具有我州特色的财物统管运行机制,得到了省检察院领导的充分肯定,为下一步经费资产省级统管提供值得借鉴的黔东南经验。一是保障全州检察人员工资由州级财政统一发放。二是采取公用经费保高托低等措施,统一提高全州检察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有效解决经费紧张局面。三是实现县级检察院公用经费、专项经费二级管理,拨付渠道更加顺畅,拨款更加及时,使用更加规范。四是稳步推进资产州级统管工作。全面完成了检务保障信息系统上线应用,有力推进了经费资产州级统一管理,提高了检务保障信息化水平,得到了省检察院的表扬。科技强检投入力度持续加大,全州检察机关共投入1600万元用于“两法衔接”平台、检察大数据展示平台、智能语音识别系统等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有力提升了检察办案工作的科技含量。

  通过无形的文化“软实力”,打造有形的检察战斗力。人民群众对我州检察机关的满意率为99.01%,比去年提高了0.7个百分点,位列9个市州中第二名。全州检察机关有53个集体、104名个人受到州级以上表彰,其中25个集体、48名个人受到州级表彰,22个集体、54名个人受到省级表彰,6个集体、2名个人受到国家级表彰。州检察院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称号,榕江县检察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三穗县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称号,丹寨、施秉、台江3个县检察院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凯里市检察院干警唐上阙被最高检追授个人一等功,锦屏县检察院干警钟晶被最高检记个人二等功。一年来,全州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队伍建设呈现新面貌,专项工作形成新亮点,创新工作推出新模式。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州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州人民政府大力支持,州政协和社会各界民主监督,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州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与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相比,我州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和明显短板。一是员额制改革后,有的检察人员过于强调办案的质量,忽视了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拥抱科技的意识不强,运用科技的水平和能力不足,不会用、不敢用现象突出;三是少数检察人员执法办案的方式和作风还有待进一步转变。

   2018年工作安排

  新的一年,全州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州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的决定》,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我州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重大部署、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敏感案件,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确保党的领导落到实处。紧紧围绕党委工作大局履职尽责,始终做到党委有部署有要求,检察机关有行动有落实。

  二是着力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紧紧围绕主基调主战略,坚守两条底线、用好两个宝贝,落实好三大战略行动,为我州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提供法治保障。

  三是坚决拥护配合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拥护、积极配合、大力支持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深入调研,认真研究做好即将出台的《国家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机制,确保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如期顺利完成。

  四是深入推进平安黔东南建设。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突出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是深入推进法治黔东南建设。全面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不断强化对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维护司法公正。

  六是大力推进检察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推进基层司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时代呼唤新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州检察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是深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州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谋划工作、指导实践、推动发展,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在实现我州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征程中再创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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