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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年2月16日)
时间:2020-08-24  作者:  新闻来源: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五年来检察工作回顾

  五年来,全州检察机关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主基调主战略,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新进步,为我州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经济发展更加主动

  五年来,全州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实现跨越的部署要求,积极探索服务我州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同步提升的新思路新举措,努力为建设大美黔东南作出新贡献。

  坚守发展底线,促进后发赶超。着力保障国有资金安全,共办理督促起诉案件909件,督促相关部门收回国有资金18.47亿余元。针对一些行政职能部门存在制度漏洞或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督促制定规范性文件81个,建章立制48个,提出预防建议40个。着力优化投资环境,与708家企业召开检察长·董事长“两长座谈会”51场,签订联席会议制度58个,设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室117个,出台了黔东南州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八条措施,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做法得到企业家的好评。

  坚守生态底线,厚植绿色优势。为切实保护好我州民族文化和生态环境两个宝贝,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机构17个,系全省9个市(州)中唯一实现州县两级全覆盖。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积极参与“六个严禁”、“绿盾”、“利箭”等专项行动,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专项行动为契机,立案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背后”的职务犯罪181人,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643人,提起公诉1690人,追捕、追诉58人。批准逮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8人,提起公诉10人。联合林业、工商、渔政等相关部门对全州范围内的235处花鸟集贸市场、鱼类保护场所、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及100家渔具店进行了执法检查。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拆除4蒸吨以下经营性燃煤锅炉90个,关闭落后产能100家,责令停业整顿250家,取缔无证照砂石厂300个,整治排污单位2000家,为2.1万棵古大珍稀树木建档挂牌保护。加强受损生态的司法修复,州检察院联合州法院、州林业局、州森林公安局出台了《黔东南州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生态补偿工作的意见》,使我州的“补植复绿”工作走上制度化的轨道。建立“补植复绿”基地40个,补植树木2.6万亩。深入开展“走、访、送、化”活动,全州检察机关走访林区群众9万人次,化解矛盾611个,获取举报线索148条。同时,州检察院撰写的《黔东南州检察机关构筑“五大工作体系”破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难题》被省委政法委《贵州政法动态》转发,撰写的全省检察机关第一份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年度报告,被评为2015年贵州省检察机关优秀决策转化调研成果一等奖,在全省检察机关进行推广,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也被州委纳入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州实施方案。首推的小专项促进大专项工作法被省检察院推广。我州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排名全省第一,多次得到高检院、省检察院和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20151218日,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对州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这是州检察院自成立以来高检院主要领导第一次对我州检察工作作出批示表扬,影响深远。

  坚守脱贫底线,推进产业帮扶。认真落实大扶贫战略,按照“产业扶贫、精准扶贫、长效扶贫”的工作思路,“树立信心、坚定决心、付出真心”的工作要求,州检察院党组先后选派30多名检察干警长期驻村开展帮扶工作。经多方协调,在省州相关部门及施秉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共为帮扶的施秉县双井镇协调到位资金3050.2万元。成立了10个以村支两委带头、以村为单位的精品水果合作社,完成精品水果种植面积7000亩,产业扶贫初具规模,已显成效。为实现以产业带动群众脱贫、以产业引导群众致富,州检察院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全力推进双井镇所在地枸洞坪精品水果种植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已修建完成一条8公里长的高标准、高质量的精品水果示范产业生态路暨旅游观光路,打造现代山地高效农业“升级版”,为美丽乡村建设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同时拟配套修建3000立方米的水果保鲜冷库。到2020年,双井镇精品水果单项产值预计达1.5亿元,仅水果收益就可实现人均年收入5900元的目标。产业扶贫工作模式及成效得到各级领导、相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当地群众的肯定和赞扬,极大地激发了老百姓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在201611月的全州产业扶贫暨定点帮扶现场观摩会上,州检察院作为州直单位的唯一代表作交流发言。州检察院创新扶贫攻坚工作经验——《“七个一”着力打造扶贫攻坚“双井模式”》被省委政法委《贵州政法动态》转发全省学习推广,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也要求州直有关部门及时宣传推广我院的扶贫工作经验。

  二、坚持打防结合,化解矛盾,推动社会稳定更加有为

  紧紧围绕平安黔东南建设的重大部署,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首位,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影响我州改革、发展、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化解矛盾,有效防控风险,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各类犯罪活动,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0718人,提起公诉17357人,同比上升3.15%37.83%。加大对“两抢一盗”犯罪的打击力度,批准逮捕3922人,提起公诉4275人。

  努力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人犯罪但无逮捕、起诉必要的,依法不批准逮捕881人、不起诉713人。促成刑事和解743人,为31名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落实救助资金23.8万元。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挽救,加大与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协调合作,积极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处理前社会调查、亲情会见、案后帮教等制度,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服务群众窗口建设,建立了远程视频接访四级联通,畅通诉求渠道,受理并审查处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1366件,处理率为100%

  主动参与社会治理。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扰乱公共秩序、开设赌场、聚众斗殴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共批准逮捕4519人,提起公诉5933人。我州办理的贺志谋扰乱公共秩序一案,被高检院作为9件涉医违法犯罪典型案件之一向全国发布。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批准逮捕9人,提起公诉22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凯里市检察院办理的雷贵强、胡应学等3人“地沟油”案件,群众拍手称快,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营造普法浓厚氛围。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州,有效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州检察院组织开展了“法治进校园”暨“花季护航——法治精神进校园”活动。全州检察机关走近140所中小学校,对13万名学生进行法制宣讲,同时,检察干警主动与学校联系担任法制辅导员、法制副校长,得到了学校及师生们的好评。

  三、坚持惩防并举,以点带面,推动反腐倡廉更加有力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和惩防体系建设。

  惩治腐败力度不减。一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惩治职务犯罪“零容忍”。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709人,同比上升1.72%,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7亿元。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582人,同比上升15.94%,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87件,同比上升107%,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33人(含副厅级3人),同比上升94.12%。立案查办了省检察院交办的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省交警总队)原副巡视员陈建州(副厅级)受贿案,立案查处了榕江县委原副书记、县长肖克受贿案,凯里市大风洞乡原乡长罗大学贪污案等一批有影响、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以凯里“1.13”爆炸案为突破口,严厉打击“黄赌毒”背后的“保护伞”,共查处涉嫌徇私枉法等渎职犯罪公安人员10人,得到高检院的充分认可。深挖行业系统窝案串案,立案查办民政系统窝案串案3335人,通信系统窝案串案2324人,水利系统窝案串案3539人。强化对扶贫、移民搬迁等民生领域“小官大贪”的打击力度,立案查处157230人,其中黄平县财政局原国库支付中心审核会计罗金秀贪污案,涉案金额超过2000万元。二是切实提高办案质效,实现职务犯罪案件“零”无罪。始终把质量作为执法办案的生命线,讲究办案方式方法,依法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州检察院办理的州联通公司原总经理彭春明受贿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十大精品案件,2015年查办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数位列全省第一。三是切实注重办案安全,实现办案安全“零”事故。认真落实办案安全防范预案审批、看审分离等制度,完善办案医疗保障协作机制,强化安全防范检查,确保查办职务犯罪工作顺利开展。州检察院法警支队根据工作经验制作的司法警察办案安全警示用语在全省检察机关得到推广。

  预防腐败积极有效。全州检察机关不断创新完善预防工作机制,坚持一年一主题,突出精准预防。在全州范围内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巡展、预防农村职务犯罪教育宣讲等活动,现场签名干部群众9.6万人,共有123万余人接受警示教育。发放宣传问卷等资料19.3万份,发送廉政短信4.1万条,接受法律咨询9934人次,推出各类便民新举措73条。宣讲和巡展等活动反响强烈,深入人心,效果明显,得到州委、州人大领导的批示肯定。为有效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州检察院主动与州委组织部研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纳入农村基层组织党员干部培训总体规划。州检察院制作的警示教育片《溃堤的蝼蚁》被中组部向全国推荐,撰写的《精心谋划助推预防调查取得新成效》在“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调查经验交流会”上作书面交流发言;我州结合民族地区特点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经验做法,被高检网、正义网、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的“预防处长系列访谈”栏目推向全国。主动参加和介入余凯高速、凯羊高速等全州重大项目专项预防200个。设立民生资金保护检察联络室44个,聘请乡镇、村级检察联络员734名。积极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1万次,12个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单位或个人被取消资格。开展法制宣传、警示教育6611次,开展案件分析638个,提出书面检察建议643份。全面实施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高质量的预防报告85份,得到各级领导批示表扬219次。

  四、坚持维护公平,强化监督,推动公正司法更加坚决

  坚决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黔东南建设的重大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支持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意见,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积极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282件,同比上升18%,其中我州检察机关监督立案的彭安亮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莫长生、潘其安、杨昌勇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分别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监督案例”。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01件;追加逮捕278人,追诉漏犯215人,同比上升53.57%。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507件次,同比上升79.15%。积极开展审判活动监督,提出刑事抗诉64108人,支持抗诉4170人,法院已改判2547人,发回重审5件。州检察院支持抗诉的被告人杨佐高等三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一案,一审法院判决三被告人无罪,二审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改判三被告人有罪,该案被高检院评为2016年“全国百件优秀刑事抗诉案件。”州检察院支持抗诉的被告人陈少华等人破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一案被省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例。积极开展刑罚执行活动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违法或不当案件468件,监督收监45人。针对监管场所安全隐患发出检察建议185次。对监管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涉嫌犯罪的,立案查处6人。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7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92件,法院已采纳172件。积极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共发现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83件,发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181件,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129件,逾期未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的,检察机关已向人民法院起诉14件。其中,锦屏县检察院诉县环保局怠于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一案,系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的首例宣判胜诉案件,成为2016年全国“两会”高检院工作报告中“三赞”贵州检察工作之一,得到曹建明检察长的长篇表扬,被评为2016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也入选了高检院第八批环境保护领域指导性案件,为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黔东南经验。

  五、坚持规范司法,立体监督,推动阳光检务更加全面

  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州检察院先后向州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工作、督促起诉工作等情况,并认真按照审议意见进行整改。2016629日—30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对州检察院等四个单位进行了工作评议,我院被评议为优秀,整改情况也高票表决为“满意”。五年来,全州检察机关共办理代表意见、建议1272件,办结回复率为100%;办理各级人大常委会转办信访案件231件,办结回复率为100 %。同时,积极建立“个性化”联络档案,通过邀请视察、参加“检察开放日”、上门走访、寄送《黔东南检察》、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积极主动深化检务公开。积极推进“两微一端”建设,实现“两微”平台全覆盖,州、县两级检察院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平台共发布重大案件、专项工作动态等信息8982条,点击阅读量近170万人(次)。20164月,州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检察微信”。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共导出程序性信息11527条,受理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388人(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45条,公开法律文书5570份,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积极主动强化规范司法。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狠抓内部执法监督,全州两级检察院共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29次,发放《征求意见函》1132份,收集到意见建议287条。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司法不规范行为,对全州检察机关2013年以来所办理的8400件案件全面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坚持边查边改,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查摆出司法不规范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帐,切实加强整改。为全面提升我州刑事案件质量,州检察院提议召开了公安、检察刑事案件质量通报会,与公安联合建立了协作配合确保刑事案件质量的工作机制,这种做法得到了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并将我州的经验印发全省检察机关进行推广。

  严格规范案件统一集中管理。依托全省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设立案件管理办公室,从源头严把案件进口关,实现对所受理案件动态流程监控和预警,真正做到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全程网上运行,程序公开透明,全程留痕。五年来,案件管理部门统一受理各类案件5286件,实现了动态在线实时监测,提高了工作效率。

  六、坚持固本强基,提升素能,推动队伍建设更加扎实

  坚决贯彻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贯彻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充分发挥巡视巡察监督作用,为全面从严治检提供有力支撑,实现对全州16个基层检察院巡视全覆盖。进一步建立健全约谈工作机制,对工作未落实到位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等学习教育活动,深入查找整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细化工作措施,强化执纪问责,从严治检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检察队伍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队伍作风进一步好转,执法办案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州有43个集体、32名个人获得州级以上表彰。州检察院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先进集体”,被州委评为州直机关首批1类铸廉单位。

  坚持推进检察文化建设。把铸造检察职业精神作为检察文化建设中心任务,发挥检察文化的引领、渗透、融合、凝聚作用,不断提升全州检察干警的文化素养和精神境界。坚持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检察文化形式和载体。州检察院先后建立了院图书馆、院史馆、检察文化长廊,并于201610月举办了为期一周的全州检察机关“检察文化周”系列活动。州检察院干警创作的剧本《苗岭雄鹰》,经高检院影视中心和中国检察官文联影视协会专家评选,荣获全国一等奖,并被高检院影视制作中心改编成电影进行拍摄。州检察院根据工作经验拍摄制作的纪实片——《苗岭侗乡的一支利箭》,得到高检院、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并分别在全国、全省检察机关相关培训会议上播放推广。

  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省委和上级检察院的统一安排部署,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榕江县检察院作为我州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院,自组建办案团队推行办案责任制以来,办案期限由上年同期的41天缩减为32天,办案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2015,该院“群众满意度”测评达到100%,名列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我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后,州、县两级检察院以“人员分类管理”为基础,以“建立健全司法责任制”为重点,坚持“择优入额、清单授权、扁平增效、全程留痕、终身负责”的工作原则,强力推进检察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全州产生入额检察官253名,真正将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能独立办案的优秀检察人员选到办案一线,司法责任制促进办案质量和效率双向同步提升。

  回顾五年的历程,我州检察工作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改革中发展,在探索中前行,在创新中加强,得到高检院、省检察院和州四大班子领导书面批示肯定和表扬65次,人民群众对我州检察工作的满意度由2011年的91.93%提高至2016年的98.31%。这五年,是我州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属性凸显、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的五年,是我州检察机关司法理念深刻转变、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司法公信力持续提高的五年,也是党和人民对我州检察工作更加满意的五年。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州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州人民政府大力支持,州政协和社会各界民主监督,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州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我州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和明显短板。一是基层检察院业务开展不平衡,州检察院对下级院的领导和指导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检察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短缺、高科技人才匮乏等问题仍然突出;三是少数检察人员执法办案的方式和作风还有待进一步转变,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四是执法不规范、不严谨、不细致的现象以及办案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五是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强化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意见

   “十三五”时期我州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三个强化”总要求,以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作为总纲,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我州科学发展、后发赶超、确保与全国全省同步小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切实围绕主题主线,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州委工作大局,坚守生态与发展“两条底线”、用好生态环境与民族文化“两个宝贝”,抓好大扶贫、大数据、大健康三大战略行动,以执法办案为中心,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载体,完善服务措施,统筹运用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保障和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切实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发挥好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的职能作用,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不断延伸检察职能作用,着眼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创新社会管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积极参与对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努力推进平安黔东南建设。

  三是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厉查处各类职务犯罪,重点加强对涉农惠民和民生资金领域的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四是切实强化诉讼监督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坚持监督力度与监督效果并重,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全面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罚执行以及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

  五是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要以提高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抓手,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检察文化建设为载体,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提高执法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决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积极办理人大交办的意见、建议和有关事项,维护人大监督权威。

  各位代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面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新任务新要求,以改革的精神,攻坚克难,扎实工作,为实现我州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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