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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年2月19)
时间:2020-08-24  作者:  新闻来源: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2015年,黔东南州检察机关在州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主基调主战略,忠实履行检察职责,强化法律监督更加有效、服务经济发展更加自觉、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更加主动、保障社会民生更加有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高检院、省检察院和州四大班子领导书面批示表扬21次,为促进我州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美丽黔东南建设取得新进展

  紧紧围绕《黔东南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州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7)》的部署要求,不断建立完善服务我州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同步提升的新举措,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做美丽黔东南建设的直接参与者和践行者。

  坚守发展底线,促进后发赶超。着力保障投资安全,深入工业园区、重点工程领域开展工作64次,不断细化服务措施,助推我州经济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认真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听取督促起诉专题报告后的工作要求,加大督促起诉力度,共办理督促起诉案件159件,督促相关部门追回国有资金1.64亿元。着力优化投资环境,与300余家企业召开检察长·董事长“两长座谈会”17场,签订联席会议制度19份,设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室16个,制定了《黔东南州检察机关服务企业举措》,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做法得到企业家的好评。

  坚守生态底线,推进美丽黔东南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服务我州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先行区和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专项行动”。全年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背后”的职务犯罪88人,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297人,提起公诉677人,追捕、追诉40人。建立“补植复绿”基地40个,补植树木1万余亩。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拆除4蒸吨以下经营性燃煤锅炉80余个,关闭落后产能70余家,责令停业整顿10余家,取缔无证照砂石厂60余个,整治排污单位400余家,全州范围内的1.7万棵古大珍稀树木得到了挂牌保护。加强受损生态的司法修复,州检察院联合州法院、州林业局、州森林公安局出台了《黔东南州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生态补偿工作的意见》,使我州的“补植复绿”工作走上制度化的轨道。深入开展“走、访、送、化”活动,全州检察机关走访了260多个民族村寨,走访群众8000人,化解矛盾70起,获取相关线索300条。同时,州检察院撰写的《黔东南州检察机关构筑“五大工作体系”破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难题》被省委政法委《贵州政法动态》转发,撰写的全省检察机关第一份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年度报告即《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2014检察年度报告》,被评为2015年贵州省检察机关优秀决策转化调研成果一等奖,在全省检察机关进行推广,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也被州委纳入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州实施方案。首推的小专项促进大专项工作法被省检察院推广。我州检察机关办理的两起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监督案例”,两起案件入选“贵州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五个典型案例”,一起成功抗诉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十四件精品案例”。我州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排名全省第一,多次得到省检察院和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尤其是1218日,州人大常委会罗亮权主任就我州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专门致信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作出重要批示:“贵州黔东南州检察院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州,立足检察职能,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活动,特别是构建了专业化办案协作、‘两审查一告知’内部协作、案件综合评价、补植复绿等四项长效机制,走出了一条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路子。请《检察日报》了解总结黔东南州检察院的经验做法。”这是建院以来,高检院主要领导第一次对我州检察机关专项工作作出批示表扬。

  加大扶贫力度,探索产业帮扶新路子。深入落实大扶贫战略,州检察院党组继续按照“产业扶贫、精准扶贫、长效扶贫”的工作思路,“付出真心,树立信心,坚定决心”的工作要求,选派7名检察干警长期驻村开展帮扶工作。在省州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帮助当地群众谋出路、出点子11条,解决困难问题14个,化解矛盾纠纷5起,协调项目6个,办好事、实事17件,共为施秉县双井镇争取到帮扶资金184.7万元。在去年种植精品水果700亩的基础上,今年新增水果种植面积2200亩。产业扶贫工作思路及成效得到各级领导、相关部门及人民群众的肯定和赞扬,极大地激发了老百姓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二、积极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推进平安黔东南建设取得新成效

  紧紧围绕平安黔东南建设的重大部署,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各类犯罪活动,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178人,提起公诉3649人,同比下降8.76%1.88%。加大对“两抢一盗”犯罪的打击力度,批准逮捕746人,提起公诉854人。

  努力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645人、不起诉207人,同比上升324.3%155.6%,促成和解48件,为8名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落实救助资金5.6万元。加强服务群众窗口建设,开通了高检院、省检察院和州检察院三级视频接访,畅通诉求渠道,得到上级检察院的肯定。

  主动参与社会治理。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扰乱公共秩序、开设赌场、聚众斗殴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共批准逮捕808人,提起公诉1420人。我州办理的一起涉医违法犯罪案件,被高检院作为9件典型案件之一向全国发布。加大惩治敲诈勒索、诈骗等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52人,提起公诉66人。

  营造普法浓厚氛围。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州,有效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州检察院组织开展了“送法进校园”活动。全州检察机关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100余次,对6万余名学生进行法制宣讲,同时,检察干警主动与学校联系担任法制辅导员、法制副校长。其中州检察院法律义务宣传队在凯里城区18所大中小学对23000多名学生开展宣讲18次,向在场学生讲解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经典案例、发放了《安全防范常识》、《法制宣传教育情况问卷调查表》等宣传资料,得到了学校及师生们的好评,“送法进校园”已成常态化。

  三、积极顺应反腐倡廉新要求,推进廉洁黔东南建设取得新业绩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确保惩治腐败更加有力,预防腐败更加有效。

  惩治腐败力度坚决有力。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38157人,同比上升28.97%14.6%。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477万元。一是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19件,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16件,大案、重特大案件同比上升39.17%,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9人(含副厅级1人),同比上升125%。立案查办了省检察院交办的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省交警总队)原副巡视员陈建州(副厅级)受贿案,立案查处了施秉县原县委副书记杨解生受贿、行贿案,岑巩县原县委常委、副县长杨明受贿案,三穗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杨汉阳受贿案,贵阳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原副院长、工会主席徐建华受贿案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查处县处级以上人数为历年之最。所查办案件中,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2930人,其中500万元以上44人。二是加大对生态补偿、异地搬迁、教育资金、社会保障等惠民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查处63人,占全年所查处职务犯罪人数的40.12%,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预防职务犯罪积极有效。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主基调主战略,不断完善预防工作机制。为有效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州检察院主动与州委组织部研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纳入农村基层组织党员干部培训总体规划。我院制作的警示教育片《溃堤的蝼蚁》被中组部向全国推荐。州检察院《2014年黔东南州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黔东南州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环节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报告》《黔东南州水利系统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报告》多次得到州四大班子领导书面批示肯定。同时,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以“敬畏党纪国法·预防职务犯罪·共铸廉洁黔东南”为主题的警示教育巡展宣传月活动。共开展巡展宣传活动229场,签名到会的干部职工有5.3万人,发放惠农惠民政策等宣传资料6.3万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800人次,发放征求意见表3.3万份,收集各类建议和意见共730条,促进相关单位建立完善预防机制制度33个。宣传活动得到媒体跟踪报道170余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同时,全州检察机关共开展法制宣传、警示教育2088次,同比上升151.87%,开展案件分析105个,提出书面检察建议120件,同比上升22.45%;积极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1万次,同比上升62.16%。全面实施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高质量的预防报告17份。

  四、积极顺应人民群众新期盼,推进法治黔东南建设取得新突破

  坚决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黔东南建设的重大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支持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意见,努力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平台建设,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141件,同比上升243.9%;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24件,同比上升50%,追加逮捕46人,追诉漏犯60人,同比上升17.65%,追诉漏罪36起。提出刑事抗诉1232人,支持抗诉720人,法院已改判514人。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的违法或不当案件95件,监督收监20人。审查特赦案件113件,依法纠正不应特赦案件11人。针对监管场所安全隐患发出检察建议32份。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0件,法院已采纳29件。积极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锦屏县检察院诉县环保局怠于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一案,系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的首例宣判胜诉案件,该案对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来督促相关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被高检院作为5件典型案件之一向全国发布。积极开展对行政职能部门的监督,共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3062份。

  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坚决贯彻疑罪从无、无罪推定的原则和非法证据排除的指导意见,依法对不构成犯罪的决定不捕79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作出不起诉60人。

  强化司法规范。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和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坚持开门纳谏,全州两级检察院共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29次,发放《征求意见函》1132份,收集到意见建议287条。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司法不规范行为,对全州检察机关2013年以来所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不捕、不诉、撤案和判无罪等案件8400件全面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坚持边查边改,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查摆出司法不规范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帐,切实加强整改。大力加强规范化司法制度建设,修改制度55个,清理废止制度30个,建立规范司法长效机制制度181个。

  五、全面落实从严治检不懈怠,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取得新进步

  紧紧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严格按照“五个过硬”要求,推进司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夯实检察工作根基。

  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广泛开展各类实训练兵活动,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共选派250人参加高检院、省检察院组织的各类培训,州检察院自行组织培训37次,培训人员1906人(次)。举办了首届公诉人与辩护人电视辩论赛,队伍的整体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全州检察机关有3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7个基层检察院、11名个人受到省级表彰。州检察院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同时,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开展“铸廉行动”为契机,通过强化责任、健全制度、狠抓管理,州检察院机关检察人员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被州委授予I类铸廉单位。

  六、积极打造接受监督新平台,推进检察形象建设取得新跨越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始终把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

  更加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始终以代表对检察工作是否满意作为努力的方向和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准。州检察院向州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全州检察机关2014年督促起诉工作开展情况,并认真按照审议意见进行整改。建立“个性化”联络档案,共走访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952人(次),收集代表对检察工作意见建议186条,均认真整改落实答复,争取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推动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更加积极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邀请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加视察调研等各种重大活动236人(次),接受意见建议112条,有效促进了司法民主。积极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的监督作用。组织各类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561人(次)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

  更加积极主动深化检务公开。积极推进“两微一端”建设,实现“两微”平台全覆盖,其中,州检察院“两微”平台共发布重大案件、专项工作动态等信息1348条,点击阅读量28万人(次)。根据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充分运用大数据平台,对1157件一审公诉案件进行电子扫描。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检查,完善相关制度,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积极推进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共导出程序性信息5961条,受理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165人(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65条,公开法律文书2753份。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率不断提高,2015年人民群众对我州检察机关满意度为97.62%,同比上升1.18个百分点,其中榕江县检察院满意度为100%,排名全省第一。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州检察工作取得的新进步,是州委正确领导、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各县市党委、人大、社会各界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州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州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需进一步充分发挥,监督的力度和成效有待加强;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服务检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检察专业人才缺乏的瓶颈还未得到有效解决;基层基础建设仍然薄弱,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突出;少数检察人员服务群众的能力不足,尤其是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的能力亟需加强。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整改。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州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坚持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更加主动地服务经济发展。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法治建设新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改革、服务经济、服务发展、服务民生,强化对转方式调结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重大改革的司法保障。认真落实大扶贫战略,按照“科学治贫、精准扶贫、有效脱贫”的要求,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尤其是帮扶点帮扶工作。

  二是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更加坚决地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厉查处惠民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依托省委大扶贫战略,积极开展涉农领域专项预防,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是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更加有力地维护公平正义。牢固树立和谐稳定是百姓之福、为政之责的观念,坚持以法治为引领,深入推进平安黔东南、法治黔东南、美丽黔东南建设。落实第一责任,创新社会治理,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

  四是积极落实全面深化改革新部署,更加深入地推进检察改革。全面推进榕江县检察院以完善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尊重司法规律,促进司法公正,推动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切实按照高检院、省检察院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好公益诉讼试点工作。

  五是积极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更加扎实地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始终把严管队伍、严格要求、严明纪律贯穿检察队伍建设全过程,加强专业化职业化教育培训力度,强化监督管理,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不断开创我州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法治黔东南、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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