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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雷山县委出台文件,支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
时间:2023-01-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中共黔东南州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深入推进平安雷山、法治雷山建设。日前,中共雷山县委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要求该县各级各部门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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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针对新时代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遇到的现实问题,既细化了法律规定,又总结提炼该县一些经验做法和地方特色,充分体现“检察元素”与“雷山实际”的有机融合。《实施方案》在内容上涵盖了总体要求、监督重点、配合机制、监督制约、队伍建设、督导考核等六个方面的内容,明确29项具体支持措施,方向明确、谋划精准、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具有极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02

《实施方案》要求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在党委领导下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以检察机关的高质量履职为该县实现“四新”目标,推进“四化”实施,谱写共同富裕的和美雷山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03

《实施方案》聚焦当前影响和制约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充分有效发挥的深层次问题,突出强调检察机关要全面提升法律监督的质量和效果,对强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增强检察监督刚性提出了更为细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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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从提升监督效能的角度出发,既明确了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任务,又对当地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支持保障,各执法司法机关配合制约提出具体要求,有利于形成监督合力。

该《实施方案》系黔东南州首个县级层面党委出台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具体措施,充分体现了雷山县委对该县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赋予了检察机关更重的政治责任、更高的履职要求。下一步,雷山县检察院将以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始终,时刻牢记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只争朝夕的使命感,奋斗有我的责任感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为谱写共同富裕的和美雷山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来 源 | 雷山县人民检察院

文 | 刘鹏飞 许剑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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