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艳梅同志2007年11月在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参加工作,从事检察工作十余载,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扎实履行共产党员和人民检察官的承诺,兢兢业业,甘于奉献,范身修为,恪尽职守,做出了不平凡的工作业绩,2018年,她被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
郭艳梅
办案能手 业务标兵
她站在防范冤假错案的第一道防线,以高度的责任心、深厚的法律功底和过硬的业务素质,从容驾驭侦查监督工作,力争将每一件案件都办成精品,立成标杆。工作以来,她依法公正办理各类案件571件。其中:审查逮捕类案件92件,延期类案件31件,监督类案件7件,审查备案案件441件。在工作中,她耐心细致,严格规范,制作的各类案件文书都成为全州侦监部门学习的范本。由于她精益求精的态度、积极进取的精神、扎实深厚的业务功底,在参加2016年“贵州省检察机关第四届侦查监督业务竞赛”活动中,荣获“全省侦查监督业务标兵”称号。
精准指导 运筹帷幄
她不仅在日常办案中高标准、严要求,而且在对下业务指导上,善于抓住要点、难点、节点,展现出较高的法律素养和指导能力。如在指导施秉县检察院办理彭某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中,她的指导意见直面问题,切中要害,引导办案单位坚定决心、明确方向、理清思路,最终一举将该案办成全国检察机关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之一,显示了黔东南检察的监督能力和工作水平。

攻坚克难 开拓创新
在负责黔东南州“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筹建工作期间,面对全新的工作挑战,面对起步较晚的工作实际,郭艳梅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以大数据应用为切入点,在相关部门协助下,使黔东南州“两法衔接”工作实现后发赶超,获得了较高评价。 平台研发期间,她提出“1+7+X”制度,每月对接业务需求,每周对接研发进度,随时对接存在问题。有时在办案任务和研发进度都要保障的情况下,她白天勾画、修改流程图、对接平台建设工作,周末和晚上加班加点、吃住在单位办理案件。 平台的建成,相比传统“两法衔接”工作,实现了数据采集模式的转变,为高效全面采集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奠定了基础;增设的个案预警功能,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实现了精准监督;关联案件分析功能有效消除了监督盲点。为黔东南州依法治州,防止以罚代刑、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作出了贡献,有效的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该平台运行后得到省检院、高检院、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的高度评价,为全省乃至全国“两法衔接”工作提供了黔东南思路和黔东南经验。
勤于思考 积极作为
她善于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好的经验做法,乐于分享工作心得和思考。她撰写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调查报告”被《贵州检察》采用,撰写的“审查逮捕视角下的非法证据及非法证据排除”、“坚持‘三五’工作机制,力争‘介入’新成效”等文章被《黔东南检察》采用,撰写的“专项监督举实招,护航生态见成效”被作为全省检察机关“两个专项监督”活动推进会经验材料进行交流,推广了黔东南检察好经验好做法。
郭艳梅,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同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地坚守、奉献,她坚信做好每一件小事,就是做好了人生的大事。她人如其名,坚韧而不惧风霜,凌霜斗雪迎春开 坚韧不拔绽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