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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可疑物品报告制度 共同守护寄递渠道安全
时间:2023-05-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文 | 杨先云

扎实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七号检察建议”在黔东南州落地落实落细,依法、及时、高效打击寄递渠道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夯实寄递渠道安全基础推动全州寄递行业高质量发展。近日,黔东南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邮政管理局联合印发《黔东南州寄递可疑物品报告制度(试行)》(以下简称《报告制度》),这在全省九个市、州中尚属首次。

《报告制度》由州检察院提议并牵头起草,在征求州公安局、州邮政管理局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后正式印发。《报告制度》明确了可疑物品的范围、报告主体、接受报告部门、监督主体、不报告应承担的责任等,还对各部门加强工作沟通、信息通报、政策宣讲、法治宣传、人员培训等提出了要求。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报告制度》的实施只是开始,下一步,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邮政管理局将加强对下指导,通过座谈交流、实地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制度执行不变样、见成效,不断提升寄递企业、寄递人员及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在全州形成可疑及时报告、线索及时查处、信息及时互通的“企业—监管—司法”联动处理效果。



一审 | 陆昌兴
二审 | 傅钰喻
三审 | 陆祖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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