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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检察改革领头雁 践行绿色发展急先锋——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记实
时间:2018-11-13  作者:郭付明  新闻来源: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首创全省第一份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年度报告,首推以“小专项促进大专项”工作法,勇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单项冠军,7起案件入选全国、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 4项机制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的批示肯定……,这是黔东南州检察机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检察改革创新所交出的靓丽答卷。黔东南州检察机关是如何做到的呢?经过实地调查我们发现……

  一份报告触发多方联动反应

       2015年年初,黔东南州检察院陈继忠检察长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战略大局出发,审时度势、顺势而为,提出了以调查研究为引领,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年度报告,推动生态检察改革的新思路。说干就干、立即行动,组成调研组走访党政机关、深入园区企业,掌握了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的第一手资料。在短短的一个月内全省首份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年度报告出炉,得到了省检察院袁本朴检察长和时任州委书记李飞跃的批示肯定,催化了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开展,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被纳入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州实施方案。该年度报告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决策转化调研成果一等奖,弥补了近年来该类奖项的空白。

  二项监督彰显敢于亮剑决心

  “要走出一条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新路,就必须抓住立案监督和公益诉讼这两个‘牛鼻子,敢于亮剑,善于监督。” 20154月,接到群众举报公司风力发电场项目在建设中野蛮施工、违规占用林地、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黔东南州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与州森林公安局到案发现场实地勘察,经勘察确认,非法占用林地1039.8亩,滥伐林木5220896立方米,擅自毁坏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鹅掌楸282株。面对满目疮痍的现场照片,面对被破坏的绿水青山,黔东南州院果断亮剑,该案作为州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同时又放眼全州,调查风电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形成调研报告,服务领导决策,促成州政府专题研讨风电项目,并通过决议严格了全州风电项目的审批。相关涉案人员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涉案公司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主动缴纳植被修复费600万元,对受损生态进行补偿。 20157月,黔东南州成为全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地区以后,便确立了“细排查、强监督、能成案、出精品”的工作思路。当收到当锦屏县环保局怠于履职案相关线索后,黔东南州院顶住压力,敢于亮剑,积极与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厅联系,为案件的成功办理提供了坚强的后盾。该案的成功办理使该案成为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的首例宣判胜诉案件,曹建明检察长将该案写入2016年检察工作报告,入选最高检发布的环境公益诉讼五个指导性案例和最高检2016年十大法律监督案例,为全国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黔东南经验。到目前为止,全州共发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263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0件,法院作出判决7件。

  三个专项及时回应民众关切

      “黔东南州院是将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当群众最关心的事来办、当事业来干、当自家事来做。”省检察院生态处副处长吴开艳如是说。为了促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州建设,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生态环境。州检察院立足本地实际,首推以小专项促大专项工作法,陆续开展了督促林业部门加强古树名木挂牌保护、保护“两江一河三山”、保护生态环境·民族文化“两个宝贝”等三个主要专项行动。通过专项行动,走访全州民族文化村寨132个,联合督查污水处理厂41家、联合恢复废旧矿山17座、联合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10起,督促有关部门拆除关闭落后产能200余家、取缔无证照砂石厂80多个,整治排污单位400余家、查封非法采砂船14艘,检查野生动物驯养场所35处,挂牌保护古大珍稀树木23132棵,有力推进了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

  四项机制助推生态改革创新

  2014年,黔东南州在全省率先实现生态环境保护检察机构“州县”两级全覆盖,有了机构如何运行?黔东南州检察院以制度化促进规范化为指引,创建了四项工作机制。一是构建专业化办案协作机制。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环保等部门联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涉及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的绿色通道和信息共享平台,助推生态立州战略的顺利实施。二是健全两审查一告知内部协作机制。加强内部资源整合,形成了反贪、反渎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和生态刑检部门双审查、告知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内部协作机制,提升办案质效。三穗县检察院使用该模式办理的舒祖和滥发林木系列案入选全国十大优秀监督案例。三是建立涉及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综合评价机制。针对涉及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将责任人的民事赔偿情况纳入刑事量刑评价体系,客观公正提出量刑建议。四是强化生态修复,创新补植复绿机制。联合州法院、州林业局、州森林公安分局出台了《黔东南州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生态补偿工作的意见》,建立“毁一栽二”模式,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实现惩罚犯罪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双赢。至目前,共建立补植复绿基地40个,补植树木近3.2万余亩。在201512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的批示中重点肯定了上述四项机制,赞赏黔东南州检察院走出了一条创新生态环境保护的新路子。

  五大体系破解生态检察难题

  如何找到检察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契合点,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建设多彩贵州是摆在全省检察面前的一道难题。黔东南州检察院从工作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构筑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的五大体系。一是构筑惩治犯罪体系,注重在执法办案中保护生态环境。通过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严肃查办破坏生态资源的贪污贿赂、渎职失职犯罪构筑惩治犯罪全方位体系。二是构筑监督网格化体系,注重从法律监督上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开展行政案件、刑事案件集中清理工作,对实行重要线索、重点案件统一挂牌督办,强化督促职能,以小促大全面、全程”做好法律监督工作。三是构筑生态环保工作机制体系,注重从制度保障上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建立了专业化办案协作、两审查一告知内部协作、案件综合评价、补植复绿四项机制。四是构筑生态环境犯罪的预防网络体系,注重从防御预警上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以走、访、送和预防职务犯罪进园区、进企业等活动为平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近年来该项工作成绩显著。五是构筑检察舆论阵地体系,注重从法制宣传上保护生态环境。通过拜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案发地开庭、法治进校园等多渠道广泛传递生态环保检察好声音,提升民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在陈继忠检察长的带领下,黔东南州的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不忘初心、一路向前,联合拍摄国内首部以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为主线的院线电影《我是检察官》、设立全省首家市州级派驻森林公安检察室,为建设“生态美、百姓富”的大美黔东南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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