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贵州省检察机关开展“碧水润家园”专项监督活动以来,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保护监督职能,紧盯人民群众饮水安全,致力于解决困绕群众多年的自来水混浊、卫生质量差问题。该院干警通过走访发现,该县城区有两个居民小区存在水质量差、二次供水脱管的情况。经深入调查,了解到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均未进行上岗培训、未取得“健康证”,物业公司虽对蓄水池进行了清洗消毒,但所使用的消毒药品来源不明,蓄水池清洗及使用药品没有记录台账,水行政主管部门缺乏有效监管措施,严重危害小区群众饮水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该院随即向县水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加强对榕江城区高层住宅小区的二次供水履行监管职责。县水务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立即制定调查方案、整改方案,摸清全县二次供水情况并向该县人民政府报告。该县人民政府批准了《榕江县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试行)》和《榕江县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与管理实施方案》,从制度上保证了全县城市居民饮水安全。同时,县水务局责成水投集团榕江分公司对城区二次供水进行全面整治,发现问题的两个居民小区均已整改完毕,其他居民小区正在整治之中。